木材加工廠合作協議書
木材加工廠合作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木材加工廠合作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木材加工廠合作協議書1
發包人:
承包人: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XX木材廠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 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於 的XX木材廠承包給乙方加工。乙方對甲方所有的XX木材廠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廠,並保證合法操作。
二、 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加工期間,實行按件計算,具體包括:鋸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三、 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從 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____ 月 ____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保證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木材廠的承包保證金為 元/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保證金: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保證金,
2、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木材廠加工所需的各種機器裝置等交給乙方,並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場所,但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XX木材廠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保證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加工活動。
3、乙方在加工期間所需的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乙方必須嚴格予以管理;該所有的聘請人員由此所產生的工傷、鬥毆等人身傷亡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裝置享有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承包過程中將XX木材廠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必須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種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交貨而違約,由此產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以木財廠的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於木材廠的消防裝置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於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所有甲方的資產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八、 其它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加工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裝置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裝置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雙方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木材加工廠合作協議書2
甲方:
法人: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所屬堰興坡(原家屬院)後面的土地(水泥小路)上面的轉包給冉茂信使用,雙方就其轉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堰興坡(原家屬院後面)從進廠直至家屬後面的水泥小路上面和圍牆後面的土地轉包給冉茂信做場地使用;
二、轉包期限,從簽字之日起進行計算甲方租賃農技培訓中心的場地時限,就是乙方轉包的時限;
三、乙方轉包甲方的租場費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20000元外,另每年甲方承包費4000元;
四、一次支付進場費和承包費期限和方式、採取先交一次性進場費和第一年承包費的原則,自協議簽字之日起,雙方簽字就交一次性進場費20000元和第一年承包費4000元,後按每年的8月1日前交承包費;
五、甲方租賃的遵義市農技培訓中心的場地,若在租賃合同未到之時,如政府和開發商等佔用,乙方的所有賠償由甲方進行計算要求賠償,後按承包場地的佔用基數進行計算賠償,乙方不能單獨進行,若有違反,賠償一切歸為甲方;
六、其它費用
1、承包期限內,乙方產生的水電費,裝置和垃圾衛生等一切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七、承包要求: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協議,收回場地和甲方無償提供的房屋。
1、甲方未同意,乙方不得將場地轉讓,轉借和買賣給第三方;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場地的相關設施;
3、乙方不按時根據協議的要求支付每年承包費,過一個月以上的解除所有協議;
4、乙方不得在場地內進行違法活動和參加非法組織;
5、違反合同約束和雙方協議一致的;
6、雙方協商後,按協議要求執行;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5月7日
木材加工廠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了共同發展XX縣經濟,促進XX縣禾木業加工廠的快速發展,把木材加工做大做強,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雙方經過充分的協商,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XX縣禾木業加工廠(以下簡稱有禾加工廠)已經辦好的證照交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合作經營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利潤繳納方式:從甲、乙雙方簽訂此協議書之日起乙方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利潤款人民幣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把有禾加工廠的二證即工商營業執照和《木材加工許可證》辦理好,辦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把有禾加工廠的土地平整好,包括道路也要平整好,甲方把土地和道路平整好後及時通知乙方,平整土地和道路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負責有禾加工廠的用電電源、變壓器的購買,高壓線的接通及變壓器的安裝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有禾加工廠的生產用水和職工生活用水,水管甲方要接到有禾加工廠旁邊,用水所需的水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合法經營,有權監督乙方是否安全生產,安全用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乙方必須認真把有禾加工廠的經營正規化,不得利用木材加工廠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2、乙方進場後,場地及道路的硬化所支出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場後有權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建造廠房,曬板場及職工宿舍,由此所支出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每月必須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知識一次,乙方經營期間若發生安全事故或人員意外傷殘、死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對此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的職工不得在宿舍內擅自用電爐進行烤火取暖,若給甲方一旦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500以上;
5、乙方在經營期間,由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必須按時向國家繳交各種稅費;
6、乙方在經營期間所購置的機械裝置歸乙方所有,但乙方在經營期間在租賃土地上所建造的所有設施,在合作期屆滿後,乙方不得對所建造的房屋、廠房、曬板場及道路的硬化等等進行破壞、拆除損毀,乙方必須要對這些設施保持原狀並交給甲方;
六、乙方進場後,每上壹臺刨板機,甲方則贈送壹畝土地給乙方作建廠房場地、倉庫、職工宿舍等,但乙方每上壹臺刨板機則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利潤款貳萬伍仟元(¥25000.00)整,且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押金(每臺刨板機)壹萬元(¥10000.00)整,以此類推……,如果乙方需多要土地經營,甲方則按每畝壹仟伍佰元(¥1500.00)整收取租金。但甲方對乙方多要的土地作總量限制,限度只能給畝。
七、在合作經營期間,如果遇國家對有禾加工廠進行徵用(收),國家對所辦的企業進行經濟補償,所得的補償款由甲、乙雙方各享50%的分成。
八、違約責任: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合作利潤款超過5天,甲方則按乙方應交納的款項總額的3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超過10天未交納,甲方可單方與乙方解除協議。
九、如果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故違約撕毀合同,違約方則要向守約方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十、甲方必須確保合作經營的土地無糾紛,如果出現糾紛,甲方無條件地負責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在合作經營屆滿後,若乙方繼續欲與甲方合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二、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