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效的夫妻忠誠協議書範本
最有效的夫妻忠誠協議書範本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最有效的夫妻忠誠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有效的夫妻忠誠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 丈夫 ,男, 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妻子 ,女, 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系夫妻關係,為了共同維護良好、和諧的婚姻關係,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
第二條 甲乙雙方不得無故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一方的電話,但能證明由於工作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除外,一方發生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另一方的電話的情形後,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電話一方必須在發現發生相關情形後3小時內向另一方說明(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簡訊、留言等),雙方應在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1點期間儘量保持手機隨身攜帶並使手機處於開機狀態。
第三條 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斷絕與婚外異性頻繁聯絡但能證明是工作原因除外(聯絡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於:見面、電話、簡訊、郵件、書信、QQ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晚11點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晚上11點之前無法回到家中,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說明情況(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簡訊、留言等)。
第五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過錯方自願放棄包括房子、車子、其他債權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由過錯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承諾不因婚後無子女作為吵架甚至離婚的藉口。
第七條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支付另一方精神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 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透過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每份兩頁,請逐頁簽字)。
第十二條 解釋:本協議所稱“頻繁聯絡”是指每日聯絡3次以上或單次聯絡超過5分鐘;本協議所稱“不正當男女關係”是指與婚外異性保持曖昧關係、男女朋友關係、性關係等。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有效的夫妻忠誠協議書2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
身份證號
鑑於雙方欲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記結婚,實際締結婚姻關係時間以結婚證書記載為準,現就部分與結婚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婚前財產
1.1 婚前財產指結婚婚姻關係締結前雙方即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股票,債權,現金,存款,首飾,車輛,服裝,傢俱,家用電器等。
1.2 雙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續或消亡改變其性質,不因婚姻存續長短而改變其性質,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 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以前在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此,雙方婚前財產的具體內容均以公證書記載為準,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如未記載於公證書之財產,除有確切的相反證據,均應當推定為婚後財產。公證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如果一方毀婚,應當承擔全部公證費用。
第二條 婚後財產
2.1 婚後財產指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勞動所得;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2 雙方約定,婚後財產將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雙方個人財產。
2.3 婚後財產所有權的確定,如果沒有相反證據,財產所有權有登記的以登記為準,無登記的以佔有為準。如果任何一方透過盜竊,塗改,搶奪,搶劫,詐騙等方式將應由另一方所有的財產據為己有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 雙方應當在可能的範圍內透過公證、公佈、告知、在對外簽署合同時在條款中註明等方式令儘可能多的公眾瞭解到雙方已經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這一事實。因某一方債權人不知這一事實而主張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權利的,該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另一方財產損失、精神損失等進行賠償。
第三條 財產分割
3.1 如果出現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離婚,一方或雙方死亡),上述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範疇,不進行分割,但應當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過程中,如果出現雙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夫妻共同名義接受饋贈,合資購買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時還沒有分割的,應當依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原則進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是,協商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按份共有的財產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平均分割。實物可以分割的,實物分割,實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財產價值損失的,可以折價或變價後分割貨幣。
第四條 共同生活
4.1 雙方締結婚姻後選擇地址為的住宅用房為共同生活所在地。該住房使用權系購買(租賃)所得,產權所有人為。上述住所地如需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就有關事宜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4.2 為維持日常生活開支,雙方每月各給付元人民幣進入共同生活基金,給付日期為雙方各自發薪日(如發薪日不確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則為每月1日)。該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於住所地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寬頻上網費、電話費、住所地用餐所需費用以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費用。每月由管理方製作開支明細表,每年由雙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則由雙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資補足,如有盈餘則由雙方平分,並根據盈虧情況協商次年每月給付的金額,但該金額應逐年上升並且不少於上一年實際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細表一式兩份每月會籤一次,雙方各執一份,經會籤的明細表視為雙方對於生活費的給付和支取均無異議。經摧告無合理原因拒絕會籤明細表的,視為已經會籤。
4.4 雙方承諾,無論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的情況,因此免除對方的扶助義務並且保證在婚姻存續期間每月按時按數支付約定的共同生活費。為保證實現本條款的承諾,雙方父母將作為擔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或無力支付共同生活費的情況,該方父母將承擔起排除這一情況的義務,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住房,提供經濟補助,代為支付共同生活費等措施。雙方父母應當出具身份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雙方父母身份並在本協議上簽字同意該條 保證條款。證明材料影印件和原件核對無誤後由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 子女
5.1 雙方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生育子女,不領養子女.為此雙方應當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該避孕措施應由雙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並由男方承擔最終責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應當支付女方流產費用,營養費,誤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每次合計不少於2萬元人民幣,但有事實證明該胎兒與男方無血緣關係的除外,並可根據6.2條 追究女方責任。
5.2 如因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許範圍內生育或領養子女。該書面協議至少應當對以下事宜進行約定,生育或領養手續費用問題,撫養子女的.費用問題,子女監護責任問題,發生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子女姓名確定權問題等。
第六條 忠實義務
6.1 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家庭暴力參照以上辦法解決。
6.2 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①與異性發生親密關係。
②與異性關係曖昧。
③與異性接觸頻繁。
④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6.4 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絡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7.2 本協議如需修改,雙方需訂立書面協議進行修改。
7.3 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7.4 本協議一式6分,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最有效的夫妻忠誠協議書3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生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生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
男女雙方為兌現承諾,互相督促履行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促進婚姻家庭關係之和諧。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自願訂立以下協議:
一、 雙方均知悉以下事實:__________婚後女方無過錯,男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經出現過精神出軌行為。
二、 以上事實給女方帶來了巨大傷害。為挽救婚姻家庭,男方做出如下保證:
1、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刪除第三者的所有聯絡方式,斷絕與第三者的所有往來;
2、 不得有任何贈與第三者錢財和物品的行為;
3、 不得再有任何出軌(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行為;
4、 在發生家庭糾紛時理智應對,積極維護女方尊嚴及合法權益。
三、雙方自婚姻關係建立之日起,以及存續期間,應當互相遵守忠實義務,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為之一,視為對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違反。
1、與異性的偶然的性行為;
2、與異性的長期通姦、同居行為;
3、出現非雙方共同所生的一方血緣關係子女。
四、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為,可推定為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違反:
1、一方與異性在非合理場合存在明顯超出正常交際的親密行為,例如接吻、擁抱等;
2、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單獨相處在封閉、隱秘場所,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3、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長期、頻繁的存在有通訊聯絡,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4、有異性出現,主動承認自己為第三者,並且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直接證明的;
5、一方與異性長期存在赤裸淫穢言語、圖片、影片資訊往來,經另一方勸阻過一次不予悔改的。
五、夫妻雙方必須忠誠對待彼此,不得欺騙對方感情。男方保證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不亂髮脾氣。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實施暴力、虐待等有損對方身體健康、精神健康的行為。
六、若男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致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男方應同時承擔以下不利後果:
1、 男方婚前購買的機動車歸女方所有;
2、 男方給付女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5萬元,離婚損害賠償人民幣5萬元;
3、 其它共同財產女方佔 _____%份額,男方佔 _____%份額;
4、 本協議簽訂之後新增財產仍參照本協議進行處理。
七、關於共同財產的約定
1、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凡處置超過0.5萬元價值以上的錢或物時,必須經配偶另一方同意。房產、機動車、電器等視為貴重財產,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此應向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男女雙方如有需要將數額達0.5萬元的錢出借或給予其他人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共同同意,屬共同債權。
3、對於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男女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收入情況,共同用於家庭生活開支。家庭共同財產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女方有告之的義務,男方有知情的權利。
4、對於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①男女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按個人債務約定處理;
②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5、對於共同財產用於投資的約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內的所有投資,都必須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若出現虧損、負債,由過錯方一人承擔;如有盈利,則視為雙方共同財產。
八、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九、其它
1、簽訂本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見證人(簽名/捺印):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