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安全生產協議

臨時用電安全生產協議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促進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貫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二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工區長及工區各科室的管理、領導和教育。

  第三條 乙方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施工現場的用電特點及施工作業的特殊情況,督促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操作,保證施工安全。

  第四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規範進行作業。

  第五條 乙方必須為電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加強施工中的勞動保護。

  第六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方面必須服從甲方電工的安排。

  第七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和個人安全。

  第八條 乙方應自發地對施工現場用電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保養、檢修和整理,甲乙雙方應督促電工作業人員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勞作業。

  第九條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後沒有及時整改,或因乙方作業人員作業不合格及疲勞作業造成的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條 乙方有權在生產的過程中對發現的有關安全隱患向甲方有關部門及時報告,甲方及時採取措施,如對所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一旦發生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要在乙方進場作業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用電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甲方要定時和不定時的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用電進行檢查,並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及專案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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