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精選5篇)
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省 市人,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為加強對員工宿舍的安全管理,確保住宿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入住XX員工宿舍必須遵守並服從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條 乙方在上班時間不允許私自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若未經申請私自回宿舍,造成不良後果產生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三條 乙方在未向人事行政部申請,徵得批准的情況下,不允許帶外來人員進入園區,更不允許私自留宿任何人員住宿。乙方如有違反, 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住宿資格。
第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宿舍,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宿舍內禁止使用燃氣、燃煤、煤油等明火設施,不允許私自搭拉電線,違者將沒收裝置並處以100元罰款。
第五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時間,晚上23:00以後,不允許宿舍之間互串,24:00後宿舍內所有的燈光必須關閉,如屬加班可適當延長時間。
第六條 宿舍內不允許大聲喧譁,嬉笑,打鬧影響他人休息,違者予以警告或經濟處罰;喝醉滋事,打架鬥毆者,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第七條 住宿人員晚上外出不能超過凌晨1點鐘回來,連續三次超過1點鐘回者,取消住宿資格,且員工在外發生任何事情,公司概不負責。
第八條 公司門禁時段:公司大門在23:00——凌晨7:00關閉,在關閉時間內進、出園區的員工必須在保安處登記,超過23:00回公司的按相關制度處理。如果加班時間超過22:30而需到外宵夜的請必須在保安處登記,登記後可延遲迴園區的時間。(假期期間可延遲但必須在保安處登記且不影響他人休息)。
第九條 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外出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 乙方在非假期需在外住宿,應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在外留宿;一個月內非假期外宿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入住申請。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經簽訂,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2
為了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及休息環境,提高安全意識,避免發生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有關規定。
2、住宿員工應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出入隨手鎖門,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貴重物品和大量錢財。
3、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和調換床位,不經他人允許不得亂動他人財物。
4、不準隨意挪動室內各種設施、裝置,損壞公共財產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及損失賠償。
5、禁止在宿舍內吸菸,不準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裝置及亂拉電線等違反消防規定等行為,不得在宿舍記憶體放各種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
6、嚴禁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吵鬧,做到禮貌待人、文明住宿。
7、禁止亂扔雜物,搞好員工自身及宿舍內的衛生,做到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有序。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離開房間時關閉所有電源,避免造成浪費,不留安全隱患。
9、對危及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行為、動向,有制止、揭發、彙報的責任。
以上各項規定,請員工自覺遵守,凡違反上述任何一項,除通知所在部門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給予50至200元罰款。如造成本人、他人、國家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者,除追究其本人行政責任外,將報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公司住宿員工紀律,營造一個安全、良好的住宿環境,特簽訂本協議。協議條款如下:
一、凡經公司批准住宿的員工房租由公司承擔,水、電、氣及其他費用由住宿員工按人頭平均攤銷。
二、每個宿舍指定負責人(即室長),負責水、電、氣等費用的繳納及宿舍日常生活管理和寢室安全,於每月5號以前將上月單據交與行政辦公室,逾期未交將延遲發放上月工資至交納單據為止。
三、凡在公司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如違反以下規定者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者可予以開除。
1、不允許攜帶其他人住宿,若有公司將開除處理。
2、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要隨意改造或變更。
3、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宿舍所有器具裝置完好。如有疏於管理,由其承擔修理費或賠償費。若惡意破壞者,將開除處理。
4、住宿員工應服從總經辦管理、派遣與監督。
5、貴重物品不要放入宿舍,私自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6、房間衛生由宿舍長安排住宿人輪流打掃,時刻保持宿舍清潔。
7、注意寢室安全,如因人為原因損害寢室財物及他人人生安全者,立即交送相關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8、有偷竊行為者,直接開除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遷出規定
1、員工離職,於離職之日24小時內搬離宿舍。不允許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2、住宿者遷出宿舍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帶出物品由宿舍長負責檢查。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生活區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專案部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本專案部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相關制度,本著以人為本,和諧家庭的理念,經雙方協商,特制訂並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1、負責在生活區域的水域區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
2、負責員工和家屬及小孩對生活區的安全相關要求的告知。
3、負責生活區域所有雨水井蓋以及各排水溝無隱患,保證完好無損。
4、負責員工家屬及小孩到生活區臨時居住協議的簽訂。
乙方責任: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的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生活區時必須在專案部保衛處進行登記,登記時註明進生活區時間,和初步居住計劃時間。
2、要掌握專案部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居住期間的交通、活動、飲食、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員工的家屬及小孩嚴禁進入專案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對未成年小孩在生活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嚴禁到生活區以外水塘邊、井口邊、臨時建築物下等容易對人造成損傷的地方活動。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生活區。
7、嚴禁隨便動用及損壞生活區的設施、裝置及物品。
8、嚴格遵守專案部相關的管理制度。
9、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生活區居住,需到保衛處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書。
10、如有違反以上規定及因自己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各負其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屬及小孩離開生活區時自動失效。
專案部: 年 月 日
乙方: (員工或員工家屬) 年 月 日
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員工宿舍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做好員工宿舍的安全消防工作,實行安全防火責任制,本著誰居住誰負責的原則,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現就員工宿舍的安全訂立以下協議:
1、嚴禁乙方使用明火在集體宿舍樓內做飯、燒水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一經發現,沒收所使用器具,甲方將收回宿舍。如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完全負責。
2、乙方在使用電冰箱、電視機、電腦、微波爐、洗衣機、電淋浴器和有自動斷電保護功能的電水壺、電水杯等電器時,不能超出插座核定用電量,經查出嚴肅處理,使用電器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偽劣等不安全電器產品。由此出現問題,引起事故,責任由乙方完全負責。
4、不得在宿舍內焚燒物品,嚴禁挪用和破壞消防裝置,嚴禁堆放和存放雜物、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5、乙方不得將宿舍租給他人進行違法違規行為,如出現事故乙方負連帶責任。
6、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過錯引起安全、火災等事故,給公司或第三人造成財產和財產之外的其他任何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8、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