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精選5篇)

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精選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1

  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每一位入園兒童的安全,是幼兒園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您的配合將保證您的孩子更安全健康地成長,現與您簽訂幼兒安全協議:

  一、入園時家長必須詳細的把幼兒的健康狀況告知園方,以便能做好及時的處理工作。如有先天性的遺傳疾病(心臟病、癲癇等),食物過敏,藥物過敏等。家長如有隱瞞,出現問題後果自負。如有發現不符合幼兒入園的健康狀況要求的,請及時退園。

  二、幼兒入園後,家長與園長、班級教師、接車教師保持密切聯絡,及時向教師反饋幼兒的思想、生活及身體情況。

  三、家長每天早晨送孩子上車入園時,配合幼兒園教師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來園後接受老師的晨檢;、孩子入園時不準帶零食(糖果、水果凍等)、危險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一律不準給孩子佩戴任何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玉器等),否則,其遺失或因飾物所造成的事故,園方不負責任。

  四、幼兒園校車接送時間是:早晨6點40分至8點30分,下午17點15分至18點40分,請幼兒家長每天按幼兒園規定的時間、指定的線路、地點、接送您的孩子。送車教師每日下午將幼兒送交到家長手中後,幼兒的安全一切有家長負責。

  五、家長應瞭解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家長親自接送幼兒(必須將幼兒親自送到教師手中,然後從教師手中接走幼兒,不能讓幼兒自己到園離園。接送幼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爺爺奶奶或他人接送時,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18歲的正常人)。若臨時委託時,接送前打電話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給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六、如果您的孩子身體不適,需要教師喂藥,請將幼兒姓名、藥名、用量、次數等如實地告訴接車教師,在晨檢登記表上,接收的藥物我們會按時給孩子喂藥。

  七、如果您的孩子因某種原因不能來園,請您及時向老師請假,以便我們做好孩子的出勤工作。

  八、當您為孩子選擇衣物、鞋子的時候,要留意儘量讓您的孩子穿著簡單方便(最好不要穿高跟、綁帶、硬膠底的鞋和窄小的衣物)。

  九、家長接送幼兒時不能因聚在一起聊天而忽視幼兒的看管,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家長不能攜帶有汙染有毒的危險品入園;不能在園內吸菸及打鬧。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為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等傳染病的傳播與蔓延,放學後禁止在園內逗留,如勸告制止不從者,發生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十、為了加強家園聯絡,家長鬚告知詳細住址及電話號碼,保證遇有特殊情況能隨時聯絡。

  十一、我們的聯絡方法有多種,請家長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形式與教師進行溝通。在教育過程中,有建議和意見請隨時向園長反映交流,以便我們更好地做好工作。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幼兒畢業離園為止。

  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2

  為維護我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及園內的財產不遭損失與破壞,經園領導決定園方(甲方)與各位教師(乙方)簽訂安全事故責任書,要求乙方做到以下幾方面:

  1.乙方負責做好每天的晨檢、安檢、午檢、消毒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如果發現班級、寢室中有不安全隱患,有乙方及時排除,並向甲方彙報。

  2.乙方負責清除幼兒攜帶的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及器械。

  3.乙方要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按時接放幼兒,嚴把接送關,認接送卡接送幼兒,代接的要做好記錄,如因工作不周到發生事故有自己承擔。

  4.乙方工作時間未請假,不準外出辦私事;也不準在工作期間串崗、造遙、傳謠、吵架、罵人,製造事端,影響團結;不準在上班期間接打電話。

  5.乙方不能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能對幼兒罰站、刁難、恐嚇、威脅。

  6.乙方要及時關注幼兒在園期間疾病、身體不適等特殊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園反映並與家長取得聯絡,要及時採取積極有效的防護、救治措施。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組織幼兒到校外遊戲、郊遊、旅遊等活動,如果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8.乙方應組織好幼兒體育活動與戶外活動,並確保其活動安全,做到師不離生。

  9.乙方負責本班幼兒的衛生保健工作,制止幼兒亂買、胡吃不衛生及過期、汙染食品、飲料。

  10.乙方負責對幼兒進行各種安全常識教育。班級中不得出現因打架、玩電、遊戲等而發生的安全事故。

  11.乙方經常與幼兒家長聯絡並及時瞭解掌握幼兒各方面情況,如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甲方及幼兒家長。

  12.乘車入園、離園的幼兒乙方要做好與司機的交接手續,交接不清出現問題有乙方負責。

  13.幼兒在戶外活動或戶外其他互動中,由於乙方的疏忽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承擔70%的責任。

  以上方面如有乙方不執行而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按其情節輕重,有權讓乙方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並根據教師考核細則進行相應的扣分。

  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3

  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合同書為了保證幼兒的安全,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幼兒園與幼兒教師簽訂以下安全責任合同書:

  一、幼兒教師按個人分工每天進行安全檢查,有安全隱患立即彙報。

  二、幼兒教師應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證幼兒在幼兒園的安全。

  三、幼兒教師每天要做好晨檢記錄,嚴格履行幼兒因事、因病不到園的幼兒家長代為請假制度;幼兒如有什麼異常及時與家長溝通。

  四、每天早上對幼兒所攜帶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孩子上下學幼兒教師要在教室門口按時接送和監督,要求幼兒不擁擠,保證出入教室的安全;幼兒教師要時刻觀查幼兒是否有異常現象,做到及時發現第一時間通知家長。

  六、室外活動,幼兒教師視線不得離開幼兒活動範圍,要隨時要清點幼兒人數。

  六、對班級物品、桌椅、發現破損等問題及時彙報維修。

  七、不允許幼兒吃陌生人送來的食品;幼兒帶來的食品、藥品若變質或過保質期,禁止幼兒服用;嚴禁幼兒帶小吃、零食尤其是一些三無食品,其危害性要告知家長。

  八、嚴格執行幼兒家長持接送卡接送幼兒,陌生人接幼兒一律不得放行,誰放行誰負責;幼兒教師送離幼兒時必須親自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

  九、幼兒教師要具備用電安全常識,必須做到人離電斷。

  十、幼兒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十一、在工作中,如果因幼兒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教師要負全責。

  十二、值班教師應嚴格把好門衛關,防止幼兒走失。

  本安全責任合同書請幼兒教師認真閱讀、認可後簽字。

  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4

  幼兒人身安全是幼兒園的生命線,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每一名幼兒教師的重要職責,為使孩子們能夠快樂、健康的在幼兒園中生活、成長,幼兒園特制定教師安全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安全檢查

  教師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崗後要對幼兒活動區域內的玩具、器械做出安全排查,幼兒來園時,教師必須認真對幼兒的衣物、口袋全面檢查,如發現有下述物品:零食(糖果、果凍等);零用錢;危險物品(如刀具、火柴、細小顆粒物、有毒及危險性玩具用具等);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等)要及時教育並暫時由本教師保管,幼兒離園時交與家長並給予提醒。若由於教師排查不細、處理不當引發安全事故,由教師承擔責任。

  2、迎送要求

  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到幼兒園規定地點迎、送幼兒,迎送過程完全憑接送卡。當幼兒接送人發生更換時,教師要及時與其父母取得聯絡,認可後方可履行交接手續。如有幼兒在規定時間內沒到園,教師應聯絡家長詢問原因,掌握幼兒安全狀況。

  3、反饋訴求

  在交接過程中家長對於幼兒身體狀況、生活需求的陳述要認真聽並做好記錄,當完成家長的訴求時,應及時給以答覆。

  4、保育要求

  教師與家長完成幼兒交接後,教師要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設計活動,並根據本園實際對幼兒在園活動實行無縫隙監護,教師不得謾罵、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幼兒,幼兒入園至離園時間段的安全完全由所在班級教師負責。

  5、離園要求

  對於沒有按時接走的幼兒,教師應陪同幼兒耐心等候、與家長溝通聯絡,在家長未到園這段時間幼兒的安全仍由教師負責;教師還應負責協助門衛勸說本班未帶孩子離園的家長儘快離開園所。

  6、監督接送

  教師對於本班幼兒的接送人、接送方式必須掌握並做好監督工作,當不符合接送要求時,教師要予以警告。

  7、聯絡溝通

  教師在接手班級時,要掌握幼兒詳細的家庭住址和聯絡電話,並將自己的電話告知家長,聯絡方式如有變更及時通知,確保家園聯絡暢通。

  8、未盡事宜

  教師除遵守以上協議外,對於其它未盡事宜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及幼兒園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幼兒的安全牽繫千家萬戶,教師的責任意識與之息息相關,希望幼兒教師引起高度重視,杜絕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對於幼兒教師不遵守以上協議及其它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必須承擔責任,並取消全年評優評模,考核末位,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幼兒園教師個人協議書5

  一、隨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幼兒園,隨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隨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隨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保每一個幼兒安全下車。

  五、隨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並存檔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隨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隨車人員需及時告知司機。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隨車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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