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安全生產簡單協議書

勞務安全生產簡單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務安全生產簡單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務安全生產簡單協議書1

  專案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工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在甲方工地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公司及專案的有關安全規定,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酒後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併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應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無證駕駛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騎乘摩托車、電瓶車應佩戴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飲酒、打架鬥毆、,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係。

  8、乙方不容許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儘快就醫,注意防暑。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臨時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10、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11、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12、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3、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安全生產簡單協議書2

  甲:

  乙:

  為了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裝置、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七、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九、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第三條乙方的具體責任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甲方履行安全職責,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乙方必須遵章守紀,不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僱傭合同結束

  甲方:(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安全生產簡單協議書3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分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分包範圍及作業內容

  (一)工程名稱:

  (二)本合同分包範圍: 同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勞務作業內容:同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

  (三)甲方按規定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甲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五)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六)甲方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二)乙方負責其分包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甲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按時限整改。

  (三)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四)乙方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業前須按甲方要求搭設好安全防護設施。

  (六)乙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七)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並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八)乙方須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掌握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履行簽字手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作業,乙方不得安排沒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上崗作業。

  (九)乙方須根據規定為職工辦理相應的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十)施工過程中需要新進場人員的,乙方必須備齊相關人員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進場,進場後乙方配合甲方對新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准人員私自進場後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人員進場後,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負有對工人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責任,並做好教育記錄,履行簽字手續。乙方不得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作業。

  第五條 乙方負責向所屬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並指導其按規定要求正確配戴。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六條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乙方自帶的機械裝置、電氣裝置等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定,並負責日常的檢查、維修、保養。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改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人員施工前,必須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隱患排除後方可進行作業。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造成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裝置。

  第十條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 甲方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有權發出隱患通知書,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於重大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罰款處罰,罰款處罰在甲方專案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後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罰款通知後一週內要向主罰單位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並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要不斷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對乙方和乙方作業人員重視安全生產、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甲方應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北京城建集團和北京城建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禁止吸菸,禁止酒後作業。

  (二)必須執行交底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禁止作業。

  (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作業。

  (四)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類腳手架、跨越防護欄杆、穿行有禁行標誌的出入口。

  (六)高處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七)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按規定清理周圍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標牌。

  (十)非電工禁止進行電氣作業。

  (十一)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築結構中居住和儲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員留宿。

  第十五條 事故處理

  (一)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後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方職工及家屬。

  (二)屬於乙方責任或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三十萬元。

  第十六條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第十八條 其它事宜:

  第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安全生產簡單協議書4

  委託單位(甲方):

  勞務單位(乙方):

  施工區域: 合同金額:

  勞務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簽訂的承攬合同規定,為防止安全、環境汙染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安全環保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乙方在履行合同時應主動向甲方獲取相關職業安全健康及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並傳達到乙方員工,教育員工遵守。

  2、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安全、健康及環境保護教育。

  3、乙方必須作好危害和環境因素辯識,制定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環境汙染控制措施、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和規章制度;乙方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負責勞務過程的安全環保管理,及時查處現場違章和隱患。主要負責人、安全員、現場管理員應取得安監局頒發的《安全管理資格證書》。

  4、乙方必須作好勞務人員的安全環保教育和安全環保技術交底工作,並作好記錄。新招(更換)員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並要有一定的學徒期,才能獨立上崗操作,同時必須向甲方區域部門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進行分廠、工段、班組安全培訓。特殊崗位應具有相關操作資格證。

  5、乙方人員進入作業場地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要繫好帽帶;冶煉澆濤等作業要戴面罩、防護鏡及穿阻燃工作服;粉塵及有毒環境要戴口罩;噪聲影響較大的環境要戴耳塞;火焰作業要戴護目鏡;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軟底鞋,拉防護網;電工作業必須穿絕緣鞋等。

  6、乙方人員嚴禁隨意動用甲方各種機械和電氣裝置、儀器儀表、閥門開關等;

  7、乙方在甲方人員現場指導下,連線崗位所需的能源介質(含水、電、風、氣、汽、液壓等),並辦理必要的審批手續。對有限空間作業、煤氣設施上檢修、高空作業等須按危險作業管理,辦理審批手續。

  8、乙方車輛在甲方廠內行駛,必須嚴格遵守限速、裝載規定,不得隨意在甲方道路上停放,在甲方允許的停放場地上停放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

  9、甲方有權對乙方存在的違規和隱患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為100-300元,重大隱患、險肇事故考核500—2000元,並及時通報乙方,考核款項由鴻宇公司財務部在乙方勞務款結算中扣除。

  10、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區域內作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應在半小時內向甲方現場用工單位和企管部報告;乙方人員在崗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如現場無乙方管理人員,則甲方現場用工單位應及時向乙方通報。

  11、乙方應對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甲方上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乙方員工工傷事故一律由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負責妥善處理,經分析甲方負責任的,由乙方公司向甲方索賠。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人身傷亡、裝置損壞、生產事故、環境汙染事故,應由乙方承擔責任,賠償一切損失,並且承擔甲方上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反之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亡、裝置損壞,則甲方應對乙方承擔以上款額。若發生事故雙方均有責任,則根據責任大小協商承擔以上款額。

  12、乙方應為所聘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13、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全部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的全部義務止。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雙方及甲方企管部各一份。

  附件:甲、乙方安全環保管理通訊聯絡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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