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通用5篇)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轉讓協議書1

  甲方(出讓方):地址:

  乙方(受讓方):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畝,(可具體列表說明)。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畝,(或實物公斤/畝),合計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稅費由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群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協議,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協議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2

  轉讓方:武漢市xx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受讓方:武漢xx物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前言

  1、甲方轉讓的本宗地因沒有補齊土地出讓金,土地證沒有辦下來,甲方保證所提供檔案的真實性,即持有的與武漢市xx區人民政府xx街辦事處20xx年8月26日簽訂的《投資開發合同書》,交納部分土地出讓金的收據,武漢市xx區土地局關於對違法用地處理(包括本宗地)的會議紀要。甲方承諾對該塊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權和控制權。

  2、甲方承諾本宗地為工業用地,取得方式是出讓取得,相關手續完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即使因各種主客觀原因有不完善處,甲方均為實現本合同目的,均自行承擔費用解決。

  3、乙方承諾受讓本宗地的目的是取得符合兩規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土地,能在本宗地建設符合當地環保標準的加工、倉儲及物流專案,甲方承諾協調本宗地的用途不限於僅興建安全、健康、環保的農產品食品加工專案及配套設施,實現乙方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雙方在此條件下,就本宗地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一)本宗地位武漢市xx區xx街,約30畝,東至湖北xx公司,西至xx公司,南至園區大道,北至xx村,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甲方提供的武漢市xx區xx街規劃土地管理所的證明)

  (二)轉讓的本宗地還包括該宗地地上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

  二、土地轉讓價款

  (一)單價每畝xx萬元(工業地價),包括土地使用權,建築物、構築物及過戶更名產生的所有稅費,土地約30畝,總價約xx萬(土地面積以土地證為準)。土地面積誤差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二)付款方式分三期:

  1、第一期:協議生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xx萬,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證辦證、更名過戶手續使乙方取得土地證,乙方取得土地證後3日內,甲方將本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沒有任何瑕疵全部移交乙方,雙方簽定移交確認書後,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向甲方支付xx萬元。

  2、第二期:乙方在取得土地證並簽定移交確認書後3個月內再支付甲方xx萬。

  3、第三期:乙方在在取得土地證並簽定移交確認書後6個月內,乙方將剩餘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三、責任承擔:

  交付前本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及本宗地管理、控制過程中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行政責任,交付次日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特別約定:

  (一)甲方承擔本宗地在辦證、過戶更名等土地轉讓環節所產生的費、稅,包括但不限於土地收益金、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罰金等所有稅、費。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另付甲方本宗地的院牆和建築物、構築物xx萬元。

  (三)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完成本宗地新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申請、報建等手續。

  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保證條款的不真實,經土地行政管理確認,本宗地不是甲方承諾的實際狀況(土地取得方式:出讓;土地性質:工業用地;土地用途:加工、倉儲及物流專案設施),致使乙方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在三十日內,甲方雙倍賠償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二)因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辦證、過戶手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違約金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三)乙方沒有按期支付甲方轉讓款,每遲延一日,支付遲延支付總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以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提交仲裁或訴訟。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附件: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專案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專案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專案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 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專案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 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專案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專案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4

  轉讓方(甲方):寧茶芬,女65歲,漢族,農民,小學文化,宣威市人,住落水鎮黃路村委會6組。

  受讓方(乙方):徐應碧,男40歲,漢族,農民,小學文化,宣威市人,住址同上。

  經雙方在一起平等協商,由甲方將權屬自己位於本村“陶家田”約0.12畝土地使用權作價11600元(大寫:壹萬壹仟陸佰元整)永久轉讓歸乙方所有,特將有關事項擬訂如下。

  一、該地不計準確面積,該地四址界線:東至王世擴地埂;南至王繼偉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應碧地交界。

  二、乙方將上述轉讓費於20xx年12月5日當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後,該地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佔有權、處置權一切完滿權屬當即歸乙方所有。

  三、乙方對該地權屬成立後,土地如因國愛徵收,土地徵收被償費及國家給的優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雙方均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字後當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20xx年12月5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5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總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建築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狀況已經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設商住專案,乙方受讓後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願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生的所有稅費。

  第五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6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後10日內,甲方依照規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八條

  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開戶銀行: 。

  第十條

  乙方受讓該地塊後,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必須在一年內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

  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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