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併協議書

公司合併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合併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合併協議書1

  甲方:

  公司原始碼:

  乙方:

  公司原始碼:

  第一條 專案概況:甲乙雙方為擴大相互公司規模、增強公司抗風險能力,經充分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新設合併事宜一致達成協議,甲方、乙方因合併而解散。

  第二條 公司名稱暫不變更,內雙方辦理公司合併相關事宜。

  第三條 經營專案內容:.

  第四條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及股份構成。

  (一)公司總資本為萬元,甲方以現有公司資產出資人民幣萬元,

  佔%股份(見資產詳單);乙方以現有公司資產出資人民幣萬元,佔%股份(見資產詳單);

  甲、乙雙方股本在公司存續期間不能以現金方式返退,公司經營過程所產生利潤按同等股比分配。

  (二)合作期間出資為共有財產,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終止並清算後,出資仍為甲、乙雙方所有,屆時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財務報表及業務單量為依據,按股份比例分配。在公司經營每月銷售額達到元,雙方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每月銷售額達到元,雙方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雙方約定每月最低生產銷售定額為元,如因甲方生產原因造成交貨時間延誤,甲方;如因乙方原因未達到當月最低銷售任務,乙方。

  (二)債務承擔:債務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債務清單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出資的轉讓:允許甲、乙雙方在經營期內轉讓其在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有均等的優先受讓權。如向甲、乙雙方以外的第三人轉讓,應徵得另一方同意。甲、乙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讓企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本協議即成為企業的股東。

  第八條 企業負責人及企業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管理企業事務。甲方委派出納,乙方委派會計。

  (二)甲、乙雙方約定在經營企業過程中,委託甲方為運營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企業的運營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管理公司的經營性日常費用、收入與支出。

  4.委託乙方對外市場拓展及維護負責人,協調外圍的各項事務性工作。

  (三)企業必須依法納稅。

  (四)聘用員工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第九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

  1.甲、乙雙方均有表決權和監督權,企業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甲、乙雙方享有企業利益的分配權;

  3.甲、乙雙方對企業利益的分配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企業經營積累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有。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

  1.按照本甲、乙雙方協議的約定維護甲、乙雙方財產的統一;

  2.分擔企業經營損失的債務;

  3.合作完成後,甲方承擔技術平臺的實施和業務的開展,乙方承擔協助市場網路的開拓及人脈資源的投入。

  (三)雙方因一方未盡之義務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需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甲、乙雙方參與經營與本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甲、乙雙方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

  (四)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企業營業的繼續:

  在一方退股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加入經營。

  第十二條 企業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企業因下列情形解散:

  1.企業經營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已不具備法定條件;

  4.企業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約定內未按協定方式準時、足額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五條 其他

  (一)本協議簽訂前,雙方各自債權歸各方所有,債務由各方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二)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合併協議書2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董事會代表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實行合併事宜,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實行新設合併,甲乙雙方均解散,合併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丙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1.商號為丙股份有限公司;

  2.經營範圍為汽車製造及銷售;

  3.資本總額為____元,因合併而設立時發行股份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全部由甲、乙公司股東以股票對換。

  4.住所在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街____號

  三、甲乙雙方實行合併期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併手續於該日不能完成時,雙方可協商延期。

  四、甲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元,股份總數____股,每股____元。乙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元,股份總數____股,每股____元。甲乙雙方合併後新設丙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股,每股____元。

  甲方於合併實行日在冊股東,以____:____的比例,對換丙公司股票,每換一股,向丙公司交付差額____元,(無須交付差額)。

  乙方於合併實行日在冊的股東,以____ :____的比例,對換丙的公司股票,每換一張股票,向丙公司交付差額____元(對換時無須交付差額)

  五、甲乙雙方於合併期日所有的財產及權利義務,均由丙股份有限公司承受。

  六、甲乙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至合併期日,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繼續管理其業務。但是,處理財產、負擔義務、____元以上支出等,應經對方同意。

  七、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及職工,於合併後自然成為丙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員及職工,其工作年限、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不變(甲乙雙方因合併各裁減管理人員及職工____名,裁減工作於合併期日前完成)。

  八、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代表協商解決。

  九、甲乙雙方應於本協議簽字日起一週內,向有關領導機關申請合併。一方或雙方申請未獲批准時,本協議失效。

  十、甲乙雙方應於合併申請獲批准後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透過本協議。一方或雙方股東大會未透過時,本協議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加蓋法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加蓋法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於__________地

公司合併協議書3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董事會代表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吸收合併乙方事宜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實行吸收合併,甲方吸收乙方而繼續存在,乙方解散。

  二、甲乙雙方合併期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併手續於該日不能完成時,甲乙雙方可以協議延期。

  三、甲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元,股份總數____股,每股____元,因合併而發行股份____股,每股金額不變,資本總額增至____元,股份總數增至____元。

  乙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元,股份總數____股,每股金額____元。

  乙方於合併期日在冊股東所持股票因合併而全部換為甲方股票,對換比例為_______:_______。乙方股東每換一股甲方股票,補交金額____元(乙方股東對換時無須交付股款。乙方股東每換甲方一股,甲方交付股款差額____元)。

  甲乙雙方於合併協議簽字至合併完成,不再變動資本、股份及股東。

  四、乙方於合併期日的所有財產及權利義務,均由甲方無條件承受。

  五、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至合併期日,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繼續管理其業務。但是,處理財產、負擔義務,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應經甲方同意。

  六、乙方全體管理人員及職工,於合併後當然成為甲方管理人員及職工,其工作年限、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不變。個別調換工作者,不在此限。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代表協商決定。

  八、甲乙雙方應於本協議簽字日起一週內,向有關領導機關申請合併。一方或雙方合併申請未得領導機關批准時,本協議失效。

  九、甲乙雙方應於合併申請獲批准後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透過本協議。一方或雙方股東大會未透過時,本協議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_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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