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議書模板彙總七篇

雙方協議書模板彙總七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雙方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雙方協議書 篇1

  協 議 書

  甲方:涇縣昌橋鄉中心衛生院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為了使患者能夠得到完整的醫療護理服務,確保醫療安全,經雙方協調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執業範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檔案,選擇合理的醫療護理方案。

  2、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3、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範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職責,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

  4、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5、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要求醫護人員對其隱私保密的權利。

  2、有獲得有關本人疾病資訊的權利。

  3、有對本人進行治療時知情同意的權利。

  4、有遵守院規,不得隨意外出,服從醫囑與醫務人員全面合作的義務。

  5、有遵從醫囑及時出院,並保護自己,按時複診,減少復發的義務。

  三、特別強調事項

  1、綜上所述的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共同遵守。

  2、乙方住院期間宜安心治療,不得任意離院外出。乙方已被告知其本人病情以及外出對本人健康甚至生命的危險,並明白外出的危險包括上述醫療風險及其他不可預知的風險,本人自願承擔外出的一切風險和後果。如外出期間發生不良後果本人免除所有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的一切責任。

  3、乙方已被告知,外出期間發生意外時,應立即與住院所在科室聯絡,以便可以當即採取各項緊急措施。

  4、住院病人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5、住院病人需陪護一人,陪護離院時必須得到病人及院方同意。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存入病歷中儲存。

  甲方(蓋章):乙方或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代理人與患者關係: 聯絡電話:

雙方協議書 篇2

  甲方:(老公) 乙方:(老婆)

  甲乙雙方為促進家庭的和諧發展,進一步提高生活質量以及保證婚姻生活美滿幸福,經協商一致,特制訂以下協議,以求共同恪守(以下正文內容甲乙雙方統稱老公老婆):

  一、後勤分工

  以營造出清潔舒適、勤儉與享受、有秩序、有樂趣、有品質的家庭生活空間為目標,兼考慮老公在外地工作,所以當老公不在家時,由老婆全權負責家庭生活的後勤工作,負責買菜、做飯,打掃衛生、洗衣服被子,整理家居,定製家用消費品計劃並實施,家用電器的日常清理、家用電器及其他物品如遇故障請售後或維修、水、電、煤氣的繳納以及親朋好友之間的人情往來(這麼賢惠能幹的老婆,老公你可真好福氣啊);老公假期回家時,如遇季節交替時節,負責收納換季的電器,如電風扇擦洗等,同時需在假期內積極協助老婆幹家務活,具體事務由老婆統一安排並監督;

  二、孩子教育

  這是家庭中重之又重的工作!當老公不在家時,由老婆全權負責孩子的照料及教育,負責每日營養、飢飽冷曖,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學、檢查作業、特長興趣的培養,豐富孩子業餘生活,幫助孩子解決學習以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經常和老師溝通;老公平時要多打電話問候孩子,關心孩子的成長狀況,和孩子談談心,假期回家時一定要陪孩子一起玩耍,參與孩子愛玩的遊戲中,要多多給予孩子來自爸爸的男人胸懷的另外一種愛。

雙方協議書 篇3

  XX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第 (以下簡稱甲方) XX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撫順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承建XXXX住宅小區X#地塊工程第X標段 X棟樓,已交付使用2年,現XX房地產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需退還質保金,但還存在一些質量問題需要維修。

  二、經雙方協商維修需要一定的維修費用,最後甲方以 一次性付給乙方(現金)做為維修費用,不在退還,以後由乙方負責所有維修,不再找甲方。

  三、此協議簽定後,以前甲方的維修承諾同時廢止。

  四、 棟樓如有重大結構問題由甲方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第 簽字人:

  乙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簽字人: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書 篇4

  說明:1.文內為5號宋體。

  2.涉及選擇專案的,確定後需將□塗黑。

  第四篇:《雙方協議書範文》

  雙方投資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

雙方協議書 篇5

  甲方(賣家):

  乙方(買家):

  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特訂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合同號:

  2。達成交易後產品的配送:由甲方(賣家)直接發貨給乙方(買家)。

  3。運輸方式:鐵路或汽車,運費由甲方(賣方)承擔。

  收貨人姓名:

  4。發貨期限:自簽訂合同甲方收到貨款後,甲方(賣家)叄個工作日內發貨。

  5。買家直接付款給賣家,賣家收到貨款後,按合同發貨;

  6。驗收標準:收到貨後如有破損或數量質量問題,甲方(賣家)負責退貨或調換。

  7。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國家批准的產品銷售,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發貨。如甲方(賣家)提供偽劣產品,甲方(賣家)應賠償乙方(買家)一切經濟損失和一切法律責任。

  甲方(賣家)必須向乙方(買家)提供產品質量保證協議書(見附件)。

  8。違約責任:

  (1)甲方(賣家)不能按時(雙方約定時間內)發貨,應向乙方(買家)償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並負責及時退款。網站負責協調買賣雙方的投訴和糾紛。如協調不成,將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2)因網路安全導致客戶利益受損失時,有網站負責賠償甲乙雙方損失。

  9。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

  10。本合同簽訂地:

  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買家)

  單位名稱:(加蓋合同專用章) 單位名稱:(加蓋合同專用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聯絡電話:

  郵編: 郵編: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簽約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雙方協議書 篇6

  出租方:吉安市贛鑫道路運輸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永豐縣祥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公司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營業執照等證租賃給乙方到省環保廳辦理相關證件。現將有關事項簽訂以下協議:

  1、租賃專案: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營業執照、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證。

  2、以上證件提供影印件、原件用掃描器掃描後存入電腦傳送給乙方。

  3、租賃費用每年人民幣8000元整,並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以上原件和影印件後一次性付清,如果下年因企業關閉停產,本協議自然終止,但必須提供有效證明給甲方。租賃費用在每年的.7月31日之前付清。

  4、乙方在租賃證件期間一切責任自負,如發生意外需甲方協調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雙方協議書 篇7

  為正確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買賣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條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條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條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認定電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時,還應當適用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

  二、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

  第五條 標的物為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資訊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資訊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為交付。【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

  第六條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為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代為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承擔代為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七條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主要應當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鑑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第八條 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習慣以普通發票作為付款憑證,買受人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條 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條 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 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四條 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為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於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標的物檢驗

  第十五條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檢驗期間未作約定,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量、型號、規格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認定買受人已對數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賣人依照買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標的物,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與買受人和第三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以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為標的物的檢驗標準。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具體認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合理期間”時,應當綜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性質、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標的物的種類、數量、性質、安裝和使用情況、瑕疵的性質、買受人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檢驗方法和難易程度、買受人或者檢驗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判斷。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兩年”是最長的合理期間。該期間為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範本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提出異議,出賣人以買受人已經支付價款、確認欠款數額、使用標的物等為由,主張買受人放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檢驗期間、合理期間、兩年期間經過後,買受人主張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出賣人自願承擔違約責任後,又以上述期間經過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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