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為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餘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後附明細及標準)。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絡。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包括燈泡、輪胎、門鎖、收音機以及因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等)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並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於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車輛),後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於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於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後,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後,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為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2

  一、合夥宗旨

  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一事,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汽車租賃,汽車裝飾用品,汽車美容等等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股份佔有份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 5、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6、合夥商議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不得私下進行業務。

  4.禁止虛偽報帳。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

  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自訂立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合夥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3

  汽車租賃協議書

  甲方:

  乙方:肖興林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寶馬,車牌號:貴DS7090, 車輛型別:SUV 車身顏色:白色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3000元/月,合同簽訂後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非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壞且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損失,車輛在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已與甲方於)(以下簡稱“原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承租xx商城專案C區C7幢137、138、139、140、141、142、143、144號商鋪,共計8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作補充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其經營範圍為汽車銷售。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要求拆除玻璃門2套,並安裝卷閘門,為此乙方做出如下承諾:

  1、乙方自願交出玻璃門費用(2套)保證金。乙方承諾在20xx年9月25日前將商鋪玻璃門安裝到位,恢復原樣交給甲方。經甲方檢驗合格後全額退還保證金,如有損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2、乙方承諾安裝內建卷閘門,符合商城的整體形象配合商城管理,具體施工方案須報請金博商城經營管理公司物業部。

  第三條、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按原合同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四條、本補充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具有和原合同相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籤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_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______元,共_____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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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____市____區人民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6

  1.(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1.1 出租方同意按下列車型及價格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

  1.2 車輛起租日以《車輛交接單》載明的日期為準;租期非整月部分按日計算(日租單價=月租單價/30)。

  1.3 租金包括:車輛租費、保險費;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稅費。

  1.4 其他增值服務及收費:______ 。

  二、 押金、租金及支付

  2.1 承租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預付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並支付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押金於租賃期滿,結算無誤後無息返還給承租方,但出租方有權從中暫扣違章押金,20xx元/輛車,該違章押金可直接衝抵違章罰款,剩餘部分於還車後30日內返還。

  2.2 非定製車型出租方於2.1所述款項到帳後的6個工作日內交付租賃車輛;定製車型交車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2.3 雙方同意所有費用的結算週期為每【 】支付一次,承租方於每次付款週期首月15日前預付本次付款週期租金。如發生其它費用,出租方於每次付款週期首月8日前提供付款明細,承租方於當月15日前同租金一併支付。

  2.4 所有費用透過匯款方式支付,出租方匯款資訊如下:

  三、 行駛里程限制

  租賃期限內行駛里程限額為 ____ ___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計費,超限額部分承租方於每次結算週期同租金一併結算。

  四、 駕駛員資訊

  承租方承諾駕駛員固定並持有中國大陸交管部門核發的並按要求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且持證半年以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對《車輛交接單》中駕駛員資訊的真實性負責,如需更換駕駛員,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並附身份證及駕照影印件。

  五、 本協議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的附件,單獨簽署無效,有效期自雙方蓋章之日起至1.1所述車輛租期屆滿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7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合作的相關事宜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旅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定之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車輛,必須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車計劃。

  二、甲方用車必須通知乙方,乙方為甲方提供工作對接人員分別是

  機場接送用車: 手機號: 固定電話: 傳真: 散客團隊用車: 手機號: 固定電話: 傳真: 由乙方安排車輛和駕駛員接送機、接送站,若私下聯絡駕駛員用車接送機、接送站,所出現的任何責任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接送機、接送站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乾淨衛生。

  四、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購買保險,否則發後安全事故後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必須遵守道路客運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並在車輛顯著位置明示道路旅遊客運專用標識,在車廂內顯著位置公示經營者和駕駛人資訊、道路運輸管道管理機構監督電話等事項。

  六、乙方駕駛員在接送機、接送站過程中應做到安全行車、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車、不分心駕車,確保遊客的安全。如違反安全駕車規定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承擔。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機、接送站服務(注:機場——酒店、酒店——機場、機場——景區、景區——機場、機場——陽朔、陽朔——機場)。

  八、乙方駕駛員在接送機、接送站過程中必須做到車況潔淨、衣著整齊、舉止文明、講究職業道德、為遊客提供最佳服務。如因乙方服務質量造成遊客投訴,甲方有權視厲果輕重扣減乙方的車費。

  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的司乘人員要首先保證遊客的人生及財產安全,協助有關部門救助遊客及保護其財產。

  十、甲方未經協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機)改變合同約定的車輛、用車時間、行車路線及提出違反有關規定的行車要求。

  十一、司機必須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接機接站,送機送站時必須提前2小時到達約定地點接到遊客,並送至機場、車站。若因遲到延誤接送機,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車隊承擔。(如甲方或遊客沒有遵守約定時間,產生誤機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冬夏季,司機必須在客人上車前十分鐘開啟空調,保持車內清潔衛生,若因空調、車況、司機態度、景點路線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訴由司機利乙方車隊承擔。

  十三、如遇爆胎、車輛故障等不能正常執行,乙方車隊必須及時換車,否則引起的後果由車隊負責。

  十四、確認後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絕遊客上車,不得刁難、干擾導遊的正常工作,否則將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五、乙方司機開車時嚴禁打電話(特珠情況需打電話必須配耳機、同時需要做到長話短說,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聲音不可過大)。

  十六、乙方司機對客人合理要求應儘量滿足,對客人要熱情,當客人上車時應和導遊一樣站在車門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機任何埋怨團隊客人的話不能在車上講或在客人面前講.應避開客人私講。如果司機遲到,包括套車遲到,需親自向全體客人表達歉意,以示禮貌。

  十八、甲乙雙方商定車費結算時間為次月 25 日前結清,例如1月的車費需在2月25日前結清。(如甲方沒有遵守結賬日期乙方可取消對甲方的任何優惠政策。)

  其他約定:

  十九、雙方在接行中如發生爭議及未盡事宜,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關法律部門處理。

  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2016年11月 日至2017年11月 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確定延長執行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5、出險後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絡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9

  經 營 方(甲方):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10

  出租方(甲方):提車時里程:油箱:

  承租方(乙方):還車時里程: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xx年月日時起到xx年月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xx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使用者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如在承包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牌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並有一年以上駕駛經驗。不得將汽車交給無c牌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後駕駛,或交給喝酒後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裝置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裝置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身份證:

  電話:電話(公司住宅):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11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12

  出租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

  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援,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稽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14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裡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叄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年月日時分 還車:年月日時分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超時(分)

  汽車名稱及型號 起始公里 終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證件行駛證 牌照(前後) 附加費證

  保險卡(證)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使用維修說明書

  簽字承租人 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 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租賃經營方)甲方:

  電話:

  開戶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開戶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擔保方:

  電話:

  開戶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汽車租賃協議合同通用版15

  出租方:×××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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