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夥協議書(通用14篇)

二人合夥協議書(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二人合夥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 男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男身份證號

  合夥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佔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20%的盈餘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專案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夥經營專案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 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專案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後方可決定。

  (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餘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餘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①合夥期限屆滿;②合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③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②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甲): 合夥人簽名(乙):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2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 %;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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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菸酒銷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4

  甲:身份證號:籍貫

  乙:身份證號: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專案,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專案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關於貸款方面

  1、在店面進入正軌後所盈利部分首先償還銀行貸款及銀行貸款利息

  2、在虧損情況下銀行貸款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3、償還完銀行貸款後貸款部分的股份甲乙雙方各自一半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甲乙丙三方經自願協議一致,就合夥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或專案:工程承包. 主要經營地:大連.

  二、合夥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夥時止,合夥協議書。

  三、出資金額.方式.期限: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50萬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萬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甲方與丙方的出資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資總額及各方佔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甲方出資佔50%,乙方出資佔20%,丙方出資佔3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盈虧分擔比例:本合夥產生的`盈利及虧損均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及分擔。

  六、經營管理:合夥事務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參與日常管理,如遇合夥事務重大事項的決定應經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夥及退夥:新合夥人入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簽訂本合夥協議約定權利義務。合夥人請求退夥的,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協議書《合夥協議書》。

  八、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和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九、財務管理:本合夥每年至少結算一次盈虧,並實際分配,經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違約責任:各合夥人未經全體同意,不得擅自處理合夥的財產,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按交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法院管轄訴訟。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適宜進行補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叄份,三方個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3月4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夥經營xxx食品有限公司(暫定)一事達成一致,為保證合夥事務順利執行,特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約定

  第一條本協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

  第二條本協議所約定的個人合夥經營範圍為xxx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下的所有專案。

  第三條本協議所約定的火鍋店字號為“xxx”。

  第四條本協議約定的合夥期限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算,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無合夥人提出終止合夥的,則繼續經營,也可以根據全體合夥人的一致同意,終止經營期限,並進行清算。

  二、合夥人出資

  第五條本協議所約定的經營專案以現金出資和技術入股方式,出資方式:

  1、甲方:(1)出資額為元(大寫:),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 %;

  (2)以技術入股,佔總股份的 %;

  2、乙方:出資額為元(大寫:),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 %;

  3、丙方:出資額為元(大寫:),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大寫:),現金投資佔總股份的 %,技術入股佔總股份的 %。

  以上所述出資均為貨幣出資,幣種為人民幣。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人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人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三、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第六條利潤分配按照各合夥人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特別註明:第一個火鍋店利潤分配時,以技術入股的(即甲方),先分配淨利潤的 %後,剩餘利潤按各合夥人佔股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所稱利潤是指火鍋店在扣除日常開銷、稅費、職工工資及相應應付款後的淨利潤,淨利潤原則上按月分紅。

  第八條火鍋店開業的前3個月不進行利潤分紅,第4個月開始進行利潤分紅,流動資金應保證在萬元以上,月底結算時,流動資金不足萬元時,原則上不進行分紅,該月的淨利潤應逐月累計,至淨利潤超過萬元時,在當月將超出的部分進行全額分紅。

  第九條每月五日為分紅基準日,基準日後三日內,總經理應將合夥人上月應得分紅匯入各合夥人指定的賬戶。當月如遇清算,則當月利潤隨清算時一併分配。

  第十條火鍋店如發生虧損和其他原因對外形成債務的,首先由火鍋店自有資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對外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由各合夥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因承擔連帶責任導致承擔了其他合夥人應承擔份額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四、合夥事務執行

  第十二條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人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人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人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在其他合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執行有損其他合夥人利益的,由執行人承擔)。

  第十三條合夥人一致推選乙方擔任合夥事務執行人。

  第十四條執行人的職責

  合夥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人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人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人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夥人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人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人出資的方案;

  8、每月並不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人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人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人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佔股51%的合夥人表決透過。

  第十五條合夥事項的日常經營及財務、人事均由總經理或合夥事務執行人進行統一分配管理。

  第十六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人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人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人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人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技術股

  1、甲方擁有的技術入股,對相應的技術部分承擔責任;

  2、技術股佔股只參與利潤分配並擁有投票權,追加投資時,技術股佔比部分不需出資,資產分配時不參與資產分配,為保護技術股持有人利益,技術股應分配利潤不得用於再投資;

  3、技術股不能退股,該技術股的技術應至少由2人以上掌握(人員由甲方指定),並且必須將該技術(包括配方及操作流程)以書面的形式備案保管;

  4、技術股的技術所有人因特殊情況不能繼續提供該技術的,應由掌握技術的另外一人繼續提供技術;若掌握技術的2人均不能繼續提供技術時,則該技術的書面備案應立即向所有合夥人公開,並由合夥人共同決定處理方案。

  5、甲方不得將該技術直接或間接向第三方提供,一經查實存在以上情況,甲方必須向合夥人公開該技術、並不再擁有技術股權,甲方所持有的技術股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合夥人,參與了技術洩漏的合夥人,均不具備分配資格。

  第十八條合夥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1、處分合夥人不動產;

  2、改變合夥人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人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以合夥人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5、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人的經營管理人員;

  6、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7、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8、合夥人增加對合夥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9、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九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在簽訂該協議起五年內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人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人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人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二十二條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人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二十三條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人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人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四條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人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人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未到退夥期限的,可由其他合夥人共同協商是否收取違約金,一經確認後,退夥人將無條件支付,違約金不得超過出資金額;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人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合夥專案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合夥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人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六條合夥專案的解散

  合夥專案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人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人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人法》而導致合夥人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5、出現以上違約的,可由其他合夥人共同協商是否收取違約金,一經確認後,違約人將無條件支付,違約金不得超過出資金額。

  第二十九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專案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三十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以合夥專案名義對外進行擔保、融資或者需變更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條因需變更字號、經營範圍、主要營業場所事項的,實行合夥人一票否決制,否決的合夥人應當退夥並進行退夥清算,但各合夥人重新達成一致協議的除外。合夥人認為有其他重大事項需要經全體合夥人一致決議的,可以提請總經理召開全體合夥人大會,形成書面的決議,並按決議執行。

  五、增資、減資

  第三十四條經各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可以增加資金投入或者減少資金投入,原則上按原始投資比例進行增減資;不能一致同意的,由投票決定,投票決定產生結果後,合夥人應無條件執行,不執行或無能力執行的,應視為退夥處理。

  第三十五條合夥人變更投資金額的,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按照變更後的佔股比例進行處理。

  六、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各合夥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出資的,按照其未出資的數額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合夥事務執行人未能積極履行其忠實及勤勉的管理義務或者惡意侵佔合夥財產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向合夥事務執行人索賠。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其未出資的資金額為基準計算,每日承擔違約金0.5%。

  第三十八條對於違約方所應支付的違約金由守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七、爭議解決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補充約定。約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鍋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連同本頁(條)共計九頁(四十三條),連續頁加按各方騎縫手印,協議內容以加按協議各方手印頁碼上的為準。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丙方:年 月 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1、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專案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5、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_%債務。

  6、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7、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義務:乙擁有許可權: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8、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9、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合夥期屆滿;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10、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主要為___,範圍包括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以__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丙方______以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9

  xx建築工程公司(甲方)

  xx裝修設計公司(乙方)

  為發揮雙方的優勢,共謀發展,併為今後逐步向組成集團公司過渡,雙方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建立密切的技術合作關係,今後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裝修設計任務均交給乙方承擔。

  二、乙方保證,在接到任務後,將立即組織以高階工程師為領導的精幹設計隊伍,在0日提出設計方案,並在方案認可後一個月內完成全部設計圖紙。

  三、為保證設計的質量,甲方將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築技術資料。

  四、裝修施工隊伍由甲方組織,裝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組織實施。施工期間,乙方派出高階工程師監督施工,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五、甲方按裝修工程總費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x建築工程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乙方 xx裝修設計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地址: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銀行賬號:xxxx 銀行賬號:xxxx

  聯絡人:xxx聯絡人:xxx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10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並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儲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 ,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範圍: 乾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事務執行人

  1、合夥人會議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耿XX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公佈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夥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X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夥事務執行人;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夥事務執行人

  1、本合夥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XX。

  2、合夥事務執行人的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夥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夥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夥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夥債務;

  (8)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合夥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 個月以上的;

  (3)合夥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人終止後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夥人收取債權、清償合夥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先後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夥組織債務,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X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檔案為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12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______品牌女裝,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檔案。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_________,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______日為簽字日,順延______日之內不籤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於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______%(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部分;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部分。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櫃檯;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2、 合作場所:號底商(約______㎡)。(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於本地點,可於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_____月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夥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及經營事宜

  經三方考查、協商確定於_____________街合夥開設__________店,用於_____________經營。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二條、出資事宜

  1、出資方式及數額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繳納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隨意要求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經三方協商一致,由____________為店鋪的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購進常用貨物;

  (3)支付合夥債務;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法律規定的其他合夥人權利。

  第四條、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合夥人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3、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兩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的,需滿足以下條件: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給店鋪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①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② 合夥期限屆滿,不同意繼續經營的;

  ③ 對重大合夥事務決議具有異議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退夥後,根據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4)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滿,但經各合夥人協商同意繼續履行的除外;

  (2)合夥三方協商同意的;

  (3)店鋪嚴重虧損,難以維續的;

  (4)被依法撤銷的;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八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店鋪所在地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三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二人合夥協議書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本著自願、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與___________簽訂本合夥協議,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萬元,合夥經營貨物運輸,其中投入人民幣________萬元,購置一輛“________”貨車(車牌號),登記在___________名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利益,共同獲利,合夥經營過程中的事宜雙方充分協商,互諒互解,共同解決。

  第二條使用共同購置的“__________”貨車,合夥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

  第三條貸款________萬元作為合夥投資款。

  第四條利潤分配方案

  1、營運收入減去必要費用是利潤;

  2、利潤的分配原則和順序是先償還貸款,貸款償還完畢後按比例退還先期的投資款,投資款退還完畢後利潤各按50%分配;

  3、設立一公共賬戶,當月償還貸款後的利潤節餘存放於公共賬戶,當存放的款項達到一次性償還貸款時,雙方提前償還貸款;

  4、當公共賬戶無任何資金,但需要償還當期貸款或其他必要的經營支出時,甲乙雙方按______%追加投資;

  5、公共賬戶內的資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資金時要經雙方共同同意;

  6、公共賬戶甲乙雙方按時進行對賬;

  7、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追加的投資款按本條2項的順序進行償還。

  第五條由於在償還貸款和退還投資款的期間,甲乙雙方沒有收入。甲乙雙方按每個月______元的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取生活費,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暫停支取生活費。

  第六條僱傭人員的工資、保險應協商確定,從營業收入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七條加油費。由甲乙雙方本著節約、合理的原理,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扣除。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乙方應當節約用油,保證用油量與車輛的行駛公里數相吻合,不得人為浪費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條車輛的修理費和添置新的用具費,由雙方共同協商,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九條業務經費是指乙方用來開發業務時請客送禮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甲方,如當時不方便,那麼就先支出後告知,按實際支出每月結算一次。

  第十條車輛運輸途中,駕駛員駕駛車輛應當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違章駕駛,出現違章罰款的,如果是駕駛員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駕駛員自已承擔,如果是由於車輛運輸本身造成的,從營業收入中支出,但應當雙方事先溝通。

  第十一條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輕微事故(賠償款______元以下)的,為了不影響運輸,乙方自主與事故方和解,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雙方按______%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車上的公用手機,由乙方攜帶和管理。手機費按每月_________元的定額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條除以上列舉的必要費用外的其他必要費用支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原則上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條合夥期間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的,由甲乙雙方按______%比例承擔。

  第十五條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任何一方不得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全權負責該車輛的業務承攬;

  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夥債務;

  4、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有權檢視行車記錄,審計合夥的經營雙方賬目,互相監督雙方的夥經營行為;

  2、甲、乙雙方盡全力開拓貨運業務,任何一方開發的運輸業務,都應當將自的開發業務的費用、業務數量、運輸價格等資訊公開,不得隱瞞,任何一方弄虛作假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3、雖然乙方投資較少,但利潤分配雙方平分,主要考慮甲方無法實際跟車進長途運輸,而乙方平時跟車運輸,並要保證愛護車輛,按時檢修;應當保護運輸途中的貨物,防火,防盜。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1、根據收入情況,每一年一次性獎勵乙方總利潤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員連續工作一年內沒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無責或賠償________元以下的我方有責的交通事故)或運輸事故(如丟貨等),那麼獎勵乙方______元,司機和跟車人員給以適當獎勵。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行賠償,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3、任何一方弄虛造假,多列支出,多報費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退還投資款、不給利潤分成,車輛也由守約方所有。

  第二十條其他

  1、如退夥,需事前天內說明情況。

  2、如更換或轉讓車輛等,按投資比例額分配。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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