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車位轉讓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2021車位轉讓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車位轉讓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位轉讓協議書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 層 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____________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
日期:
車位轉讓協議書2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小區編號為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 小區編號為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停車位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xx元(大寫:人民幣xx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
三、甲方應於20xx年xx月xx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年限為20年,自甲方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轉讓期限屆滿後,甲方同意將該停車位無償提供給乙方繼續使用,直到該小區所佔用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年 月 日)屆滿之日止。
五、甲方就該停車位使用權,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
六、該停車位只能用於停車,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車位使用權後,在本合同約定的剩餘使用年限內,可將該停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但必須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轉讓或出租。乙方應將和他人訂立的轉讓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備案。如系轉讓,乙方應保證受讓方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
八、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交付停車位,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三十天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通知到達之日起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時間交付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如逾期超過三十天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按應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一、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變動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停車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兩頁,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車位轉讓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其在南昌市小區地下停車位(停車位編號和具體位置:xx)。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xx)。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約時一次性付清購買費用。
四、甲方有義務結清本合同簽訂之日前的所有物業管理費用。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六、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業管理公司一份備案,效力等同。
七、本協議塗改無效。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影印件;
三、原購車位合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車位轉讓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為便於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已購車位的停車服務,明確各項車位服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購車位位於: 區地下車庫 號位車位;
二、甲方已購車位的服務費為人民幣xx元/月,自簽約之日起計收,甲方按規定繳納車位服務費後,乙方將向甲方所持的車輛服務IC卡進行授權(每車位限設一個許可權),以供車輛進出小區和在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的詳細檔案:
1.車牌號碼: 2.顏色:
3.車輛名稱: 4.車型:
5.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6.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四、甲方向乙方保證所停放的.車輛符合國家車輛管理相關規定,證照齊全,甲方提供的資料如下:
1、甲方已購車位合同/產權證影印件□;
2、甲方(或該車輛駕駛員)駕駛證影印件□;
3、車輛行駛證影印件□;
4、車輛保險證明覆印件□;
上述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五、甲方所購車位僅作為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甲方與乙方形成車位有償服務關係,乙方負責妥善打理車位設施,每天不少於三次的巡視,並維持車位秩序、制止違章堆物佔用車位及違章停車行為。甲方須作好車輛的防盜措施,離開車輛須仔細檢查車門窗是否關閉,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須自行妥善保管,避免丟失、損傷。
六、車位服務費按 □季度□半年□年繳納,採取預收方式進行收取,(注:以自然月為計時單位,辦理當月按實際天數收取)。甲方應在服務費到期前一週,到物業服務中心客服前臺辦理繳費手續;
七、車位服務費到期後,甲方未辦理繳費手續的,乙方即時終止為甲方提供車位服務,並追繳甲方所欠車位服務費及滯納金,按日加收服務費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甲方有義務主動配合乙方車場工作人員,遵守停車場相關管理規定,維護好車場和車輛停放秩序,乙方對小區車輛實行智慧化服務,甲方須持車輛服務IC卡刷卡進出小區。
九、如甲方將已購車位的產權變更,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變更後須即時與下家一起到乙方處辦理變更手續,否則甲方已預繳的車位服務費不予退還,此協議自甲方車位產權變更之日起失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車位轉讓協議書5
轉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xxxx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為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後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後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為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為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並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為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後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乙方已驗收並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後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後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築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範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裝置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於施工方案最佳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裝置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並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於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