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產約定協議書三篇
有關財產約定協議書三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產約定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產約定協議書 篇1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夫妻關係。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婚內財產的歸屬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雙方於 年 月 日購買的位於 市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系乙方父母出資人民幣 圓整所購買,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該房屋(包括但不限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償還的全部房屋貸款部分)及房內全部物品、設施歸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二、乙方父母出資用於購買該房屋的全部款項共計人民幣 元(包括支付購房首付款及剩餘部分),系乙方父母贈與乙方個人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三、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本協議全部內容之含義,自願按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需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約定協議書 篇2
首先、財產約定協議書必須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二、財產約定協議書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協議在法律上沒有法律效力。
第三、財產約定協議書就財產歸屬的約定必須明確、且不得分割他人財產。
第四、在財產約定協議簽定以後,必須嚴格的執行,如果個人的行為對財產的歸屬進行了改變,則原來的財產約定協議書的內容就可能會因為個人的行為發生改變。
第五、不僅要約定財產的歸屬,還應當約定相應的債務承當。
第六、應當明確夫妻對財產及債務權屬的約定,如果第三人不知情,則對第三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最後還要明確的.是由於財產約定協議書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雙方在約定財產歸屬時必須考慮清楚,千萬不要感情衝動。
財產約定協議書 篇3
甲方(男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乙方(女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夫妻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婚內購買的一處房屋的歸屬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於年月日獲得位於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權,由於該處經濟適用房尚未確定具體坐落位置,具體房屋坐落位置及面積在乙方確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註明(該處經濟適用房以下簡稱為該房屋)。
二、本協議僅針對該套房屋的權屬問題及與該房屋有關的財產性權益進行約定,甲、乙雙方的其它財產不適用本協議。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購買該房屋產權及辦理相關手續的全部款項均由乙方支付,該房屋購買後為乙方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甲方承認該房屋為乙方個人財產並放棄有可能與該房屋產生的任何權益。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就該房屋所產生的自然增值、投資性收益及任何可能的財產性收益均為乙方個人財產,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甲方不得要求分割。
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乙方死亡,甲方不具有該房屋的繼承權,該房屋由乙方子女:(身份證號:)作為唯一繼承人繼承。
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利用婚姻關係擅自對該處房屋做出任何處置,如有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所受損失的130%進行賠償。
七、婚姻存續期間,如乙方需要委託甲方對該房屋進行處置、修繕等事宜,乙方應當向甲方發出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由乙方簽字按手印方可生效。
八、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本協議全部內容之含義,自願按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應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