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社入股協議書範本
農村合作社入股協議書範本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合作社入股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合作社入股協議書1
甲方: 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 有效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專案事宜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xxxx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 (暫定名,以下簡稱“ xxxx”)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專案投資主體。
甲方以風險投資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經營公司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xxxx整,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xxxx整,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以負責專案市場經營管理作為出資資本,佔出資總額的xx% 。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公司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甲方xx% ,乙方xx% 。
甲方作為共同投資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xxxxxxxxx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xxxxx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xxxxx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成立後,甲乙雙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 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另每月付予乙方作為專案市場經營管理人工資作為酬勞。工資金額由雙方商協。
農村合作社入股協議書2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簡稱乙方、個體農民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油牡丹品種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油牡丹的種植、經營管理,承擔收購銷售、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20%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年,自20xx年03月15日至20xx年3 月14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附:成員名單詳情表)
乙方用於投資入股的土地位於xx村xx組,面積為xxx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土地四抵界址以鄉政府、村委會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於茗洋閣種植專業合作社生產種植。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農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紅就越高;合作社生產種植五年內沒有任何分紅;五年後按每畝每年20%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合作社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 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公司約定結算期內,年底甲方將向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一年一結算)。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 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農墒保情,防止自然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產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種植必須的設施。
6、在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並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自有土地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4、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實施、裝置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將其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2、地面建築物、構築物以合作社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種植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種植開始後,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經營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4、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合作社法》組建合作社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合作社監事監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後,如合作社經營正在良性迴圈,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6、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專案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築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叄拾年紅利綜合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願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種植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個體農民 簽字):
鑑證單位(村民委員會 蓋章) :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