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安全協議書範本

房屋裝修安全協議書範本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裝修安全協議書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將裝修工程專案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裝修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乙方在甲方裝修工程專案進行施工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為了方便於雙方的管理,確實保證施工和施工場所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書:

  1.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責任人。

  2.施工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3.施工單位必須有國家認可的相關施工資質,施工人員需有“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4.施工隊入場施工前,須提供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及施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辦理《施工許可證》、《出入證》。

  5.施工單位必須教育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商場各項內部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高空作業安全規程、裝修施工規範、裝修管理流程、裝修規程修安全違規處罰細則》等規範安全文明施工,對教育仍不服從管理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者家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商場外。

  6.乙方施工人員夜間進場施工,應辦理臨時出入證並填寫樓層裝修申請單,兩項缺一不可,憑出入證進場施工,並按甲方規定的入口進出。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禁止飲酒後上崗,發現菸頭每個50元,發現當眾吸菸或酒後上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類推。

  8.施工時現場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到商場辦理動火手續,經批准動火現場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配備滅火器材和水後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9.動用工地各類電器、線路和接照明動力電源,必須報甲方部門審批,經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現場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施工中嚴禁樓面積水,防止水下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施工時不得損壞施工單位原結構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設施,嚴禁動用和損壞單位各類消防設施,擅自動用者視情節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的,按價給予賠償,造成報警和噴淋功能不能運作而發生事故的,將由消防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施工人員不得到甲方單位非施工辦公場所地亂竄、閒逛,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場並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據甲方裝修安全規定,裝修過程中或驗收時發現不用阻燃線一米扣款1000元,一處防火塗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電線不穿管保護扣款200元,超量扣款1000元。

  13.乙方瞭解所有規程、規範後雙方簽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單位的以上違規所扣款項在施工款項中予以兌現,其他單位或個人裝飾施工單位則在保證金中扣除。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屋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規範上述房屋的裝飾裝修行為,保證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萬達·江畔人家《業主手冊》中裝修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條

  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填寫《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報甲方稽核,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施工卡後,方可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應當首先安裝大便器,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三條

  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非承重牆體和明顯加大荷載的(如改裝地熱供暖),乙方須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改裝地熱必須除去地面抹灰層,以減輕樓體負荷。

  第四條

  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禁止下列行為:

  1、超過設計標準或規範增加樓面荷載。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間。

  3、拆改或損壞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4、搭建建築物或構築物,改變住宅立面(如封閉陽臺等)。

  5、侵佔公共空間,損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電、供氣、有線、通訊、煙道、通風口、下水管等公共設施,取消進戶總閥門。

  6、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和未按規定位置安裝空調。

  7、擅自刨鑿樓板,切斷樓板中受力鋼筋、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8、擅自在牆上開門窗等洞口或擴大牆上原有的門窗等洞口尺寸。

  9、封閉主下水管線檢查口及衛生間棚面下水檢查口。

  10、拆除自來水錶防盜環。

  11、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壞屋面防水和安裝設施、裝置。

  12、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周圍房屋使用和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如確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氣設施,乙方應自行到相關部門或單位辦理審批手續,供用燃氣設施改造必須由燃氣管理單位指定的專業施工隊伍施工,並將審批手續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所聘請的承擔裝修義務的公司及相關人員遵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相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否則因違章裝修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損壞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賠償責任並有權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追究賠償金。

  第六條

  乙方辦理入夥手續時,同意委託甲方有償清運裝修垃圾,並向甲方繳納裝修垃圾清運費每戶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如果改做地熱供暖,另繳納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裝飾裝修房屋所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裝袋後,自行清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統一進行有償清運。

  第七條

  裝修人員施工卡,由乙方或裝修公司負責人持裝修施工人員的照片2張、身份證(外地人員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暫住證)及影印件1張到甲方服務中心登記辦理,並交納施工卡工本費(每卡3元),裝修結束後必須交還甲方;如遺失所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施工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本小區。乙方必須向裝修施工人員詳細介紹本小區的有關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和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裝修全過程應無條件接受當地公安機關和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無身份證、無暫住證、無固定住址等“三無”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進行裝修施工。

  第八條

  乙方裝修時不得使用超過環保所規定的高噪音裝置,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上午8:00時至11:30時、下午13:00時至18:00時,拆打時間為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週六、週日和重大節假日施工禁止擾民),其他時間不得施工。

  第九條

  乙方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條

  乙方在裝修期間,進入小區的散裝材料(如水泥、沙子、鵝卵石、紅磚等容易汙染環境的物料)須由運入人員到服務中心交納保證金500元,並簽定《協議書》後放行;在本小區公共區域裝卸此類物料,需鋪墊布和遮蓋布,搬運後需立即清掃乾淨。材料按《協議書》規定運入裝修單元后,由房管員根據《協議書》規定檢查合格後,返還保證金本金;如有違約情況,按《協議書》規定辦理;其它裝修材料和工具進入,保安員將根據《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內容給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須有甲方開具的《放行條》。

  第十一條

  乙方裝修時,必須保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和毗鄰住戶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如上下水主管線、天然氣、供熱管線、排煙道、排風道、智慧化系統等)及與此相關的設施裝置(如上水閥門、下水檢查口等),不得進行封閉式裝修,否則當進行設施維修時,如需拆除裝修,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裝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滲漏、停電、停水、火災及損壞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因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對房屋共用部位和設施裝置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恢復或賠償損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復,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第十四條

  乙方裝修過程中,如在包視窗時除去視窗保溫沙漿,造成視窗透風、透寒、返潮、黴變等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五條

  乙方在安裝窗臺板時,不能去除窗臺保溫沙漿,否則發生窗臺漏水、返水、玻璃結露等現象,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本小區的公共部位一律不準從事裝修、堆放等活動,如不遵守此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停工,並由乙方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乙方違章裝修的必須予以恢復,並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可根據情節做如下處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復原狀;

  3、報請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4、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乙方裝修完畢後,應向甲方申請核驗,甲方將在接到報驗後的3日內進行初驗,發現問題告知業主整改;3個月後,乙方提出終驗要求,甲方會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對裝修工程進行終驗。

  1、終驗後確定無違反國家關於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視為驗收合格。

  2、有違反國家關於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3、甲方應將賠償金作為本物業的房屋維修費用,專款專用。

  第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均遵照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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