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範本(通用7篇)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範本(通用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範本(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1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總包與分包)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口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裝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裝置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專案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裝置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5、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回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專案負責人:專案負責人:

  年月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c)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3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裝置,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裝置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裝置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潮溼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配電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北京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責人:

  乙方名稱:

  負責人: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4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違約處罰

  (一)乙方高空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50元,凡違反本協議"第五條"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規定的,每人次罰款200-600元,對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三)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四)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五)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導致重大傷亡的,相關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為傷亡者先行墊付醫藥費、賠償金等,再向乙方進行追償;

  (六)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簽章)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5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新疆維泰開發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生產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公司等有關行業部門的法律法規及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向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安全培訓,乙方應及時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乙方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進行批評、教育並督促乙方進行整改落實。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各工種實際情況。

  6、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乙方,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整改不力的,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向甲方支付500元至5000元的違約金。乙方不執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分包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退出現場,並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7、乙方自備使用的各類機械、裝置、機具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8、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重點部位及危險部位進行有效的處理及防護,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

  9、乙方針對危險部位及安全隱患提出的合理建議,甲方應採納並進行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甲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做好安全教育。

  2、乙方應根據甲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3、乙方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自覺消除一般事故隱患,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向甲方提出相應處理建議,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4、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負責人決不能縱容、包庇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勞務隊(班組)的保護傘.

  6、乙方在工人入場一週內應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不得缺人、漏人。

  7、如果乙方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支付。乙方應當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乙方未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則應對工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8、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作業,乙方負責人及班組長不得違章指揮作業。

  9、愛護、保護各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器具,並做到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0、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1、乙方自備使用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要有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證及檢查維修記錄。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2、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對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3、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定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公司將嚴肅處理。

  14、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人員上崗。

  15、乙方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6、乙方任何人員進入工地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繫好安全帽下頜帶,不準光腳、穿拖鞋及高根鞋,高空作業人員不得向下拋灑任何物體。

  17、乙方從事食品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並要保持食堂及周邊環境清潔衛生,嚴禁食物中毒。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得破環公共設施及工地裝置材料,不得偷盜、轉賣工地及他人材料物品,不得打架鬥毆、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交齊相關手續和證件,否則除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外,還要承擔上級部門或公司對甲方的處罰。

  四、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完工後本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安全管理部備案壹份。

  簽章:(加蓋總公司印章)簽章:(加蓋勞務公司印章)

  甲方委託授權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6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河南紅旗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和義西區回遷樓3-3#樓

  為加強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租賃使用管理,確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的完好與安全執行,根據市建委《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管理的若干規定》和《北京市塔式起重機安裝企業拆立塔管理規定》及集團公司《關於印發集團建築施工用起重機械裝置租賃使用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要求。使建築施工用起重機械裝置租賃使用處於安全受控狀態,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裝置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裝置安全執行。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建委及集團公司起重機械裝置的規程、規範和規章制度。負責對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裝置租賃使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有權對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裝置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

  2、按照乙方提出的起重機械裝置進出場要求,負責為乙方提供起重機械進出場安裝、拆卸現場條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基礎勘察報告,軸線位置、標高及相關資料,按乙方圖紙要求完成塔吊基礎的製做工作。

  4、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權進行處罰。

  5、嚴禁施工現場甲方人員上起重機械裝置或與起重機械裝置有關的其他作業,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6、甲方配備持證專業指揮訊號人員按照操作規程負責起重機械的指揮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建委及集團公司起重機械裝置的規程、規範和規章制度。對提供的起重機械裝置負全面管理責任。

  2、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管理規定,不得損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3、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的起重機械裝置,並保證在施工期間起重機械裝置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4、向甲方提供起重機械裝置基礎處理方案及執行方面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和相關檔案。負責編制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拆除方案,由持有安裝、拆除資質的企業進行,安裝完畢後,必須辦理驗收手續及有關資料。

  5、負責對起重機械裝置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提供維修保養制度和實施情況及裝置的履歷書。起重機械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應積極組織搶修。

  6、負責配備齊有效證件的起重機械裝置司機,持證上崗,嚴格遵守起重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禁止酒後操作機械。

  7、乙方起重機械裝置司機服從甲方訊號指揮人員指揮,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遇有非訊號工指揮或違章指揮時,有權拒絕操作。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裝置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專案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並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裝置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裝置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CJ46—2005的要求,必須採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並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裝置必須採用TN—S系統、設定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後或服藥後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並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並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北京科諮建電子科技乙方(蓋章):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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