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
物業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拓展、經營管理物業專案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第一條:合作事項
(一)甲方協調開發商,將甲方參與投資開發的各類物業專案的物業管理權交予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二)雙方按比例分配共享經營利潤。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雙方可續簽協議。
第三條:合作原則
(一)保密原則無論合作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合作關係終止之後,雙方都必須對有關資訊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經營管理資訊和技術。
(二)誠信原則雙方都應遵守誠信原則,不得在合作過程中弄虛作假,不得虛構支出,不得隱瞞收入,不得從事損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
(三)友好原則合作雙方都應遵守友好原則,無論在合作過程中因任何事情發生任何分歧、爭執,雙方均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相互尊重,相互支援。
第四條:股份比例及利益分配
(一)股份比例為: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二)經營管理的利潤按股份比例分配,經營管理中出現的虧損、風險和法律責任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聯絡、協調和維持與開發商的關係,並負責洽談和獲取專案的物業管理經營權利,盡力爭取最優惠條件。
2、甲方以物業服務專案為投資資本,佔專案利潤______%。
3、不參與物業專案的具體經營管理,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4、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稽核。有權制止乙方經營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因乙方違法違規造成的損失,有權向乙方追索。
5、出席雙方經營工作會議並就乙方經營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重大決策事項發表意見。
6、積極支援和配合乙方的開展工作,共同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和品質。
7、本合作協議有限期內,不得與第三方開展同業合作。維護乙方的.聲譽和形象,不發表任何損害乙方聲譽、形象的言論,不做任何損害乙方利益的事情。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權負責專案可行性經營評估、人員組織、成本核算和具體經營管理。
2、按照______%比例投資,按投資比例承擔經營風險、法律責任,按投資比例分配經營利潤。
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範成本核算,每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財務稽核。
4、每月召開一次經營分析會,向甲方報告當月經營狀況、盈虧狀況,對專案投資、虧損分擔、盈利分配及其他重大事項提出解決方案。
5、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規章制度,規範經營,不得發生違法違規、徇私舞弊及故意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積極參與和配合甲方與開發商的溝通、協調,負責起草和簽訂物業服務協議和其他合作檔案。
7、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稽核,積極採納甲方的合理化建議。
8、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形象,不發表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形象的言論,不做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第六條:財務管理及監管
(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由雙方討論確定後執行。
(二)每個專案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單獨出具財務報表。
(三)經營管理成本按行業規範以實際發生為準。能提供正式發票的必須提供正式發票。不能提供正式發票的,應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收據。既不能提供正式發票,也不能出具收據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處理。
(四)稅費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規定計算並繳納。
(五)按照規定向乙方總公司繳納管理費用。
(六)員工工資、福利等按專案所在地行業標準執行。分公司薪資按比例分攤各專案。
(七)差旅費、交通費、住宿費、辦公費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標準執行。
(八)每季度對經營利潤按比例分配並支付。
第七條:債權債務
(一)甲乙雙方自行對自己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負責,任何一方不為對方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二)本協議合作過程中,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共同產生的債權債務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股份比例承擔。
第八條:協議終止及清算
(一)發生以下情況之一,協議終止:
1、協議到期,合作自然到期。
2、經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作。
3、發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繼續合作。
(二)合作終止後,應對合作期間的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
1、固定資產按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折舊,殘值按股份比例分配。
2、經營管理的收益盈餘按股份比例分配。
3、經營管理中的共同債務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嚴格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並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如遇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義務,不視為違約。但需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部門或機構提供的報告、證明檔案。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雙方可協商是否繼續執行本協議或修訂協議。
第十條:其他
(一)經營管理過程中,若發生合作方意外傷亡或喪失履行協議的能力,由該合作方的法定繼承人繼續履行合作協議的相應權利和義務。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及經過管理過程中產生新問題,經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三)因為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分歧、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四)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