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委託加工協議書範文

關於委託加工協議書範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委託加工協議書範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託加工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靜電噴塗加工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根據生產需要,委託乙方加工箱殼靜電噴塗,該箱殼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開具加工通知單,甲方確認,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調撥和加工所有權屬甲方的貨物。

  3.乙方根據事先約定的提貨時間,加工好指定箱殼,保證甲方準時提貨。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提貨,應提前8小時與乙方協商,甲方將盡量滿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加工單價表》的內容收取加工費用。如遇市場行情變化乙方需要調整收費標準,雙方可以協商。

  5.協議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協議,應立即將情況以最快方式通知對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籤 約 地:

  簽約日期:

  委託加工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工藝品委託加工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加工標的物

  1.名稱:_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原材料的提供

  乙方加工所用的____原材料,由甲方為其提供,每批原材料計____件,每____件甲方須給乙方增加____%的材料損耗。

  第三條 加工期限

  協議簽訂____個月後正式開始加工,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加工工藝品,以後每月平均加工的工藝品計____件,乙方必須保證月加工不低於____件,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加工任務。

  第四條 培訓

  甲方公司負責派技術過關、有耐心的技術人員到乙方培訓技術,吃住、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工資由甲方承擔。甲方派給乙方的技術人員,乙方必須保證技術人員的人身安全。或乙方派人到公司學習技術,公司負責乙方人員的吃住及人身安全。

  第五條 加工費用

  工藝品加工單價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乙方完成領取原材料____%的產品,即可交貨、結帳、領取新原材料。

  2.乙方所交產品,甲方必須以現金形式支付加工費,不得拖欠。

  第七條 保證金

  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協議保證金____萬元人民幣整。協議到期滿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如果甲方在協議期滿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則乙方有權不交付甲方最後一批成品並對成品有權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將營業執照影印件及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及授權書各____份交與乙方。乙方妥善保管,不得遺失。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影印件,乙方不得作為其它用途。

  2.協議履行期間乙方應及時配合甲方的生產,同時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

  3.乙方負責運送加工的產品,所產生的運費____公里以內,由甲方按每件報銷____元,_________公里以外甲方每件報銷____元。

  4.甲乙雙方協議終止後,乙方在____年內不得以任何方式銷售甲方的該款工藝品,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在乙方正常加工情況下,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提供原材料。其中待料不得超過____天,如超過____天,每逾期一天,甲方必須按協議中平均每日生產工藝品件數加工費的____%賠付乙方。

  2.如果乙方在協議期內,沒有如數完成協議中規定的總件數,乙方必須按未完成產品加工費總額的____%賠付甲方,甲方有權委託其它單位或個人生產加工乙方未完成產品。

  3.乙方在加工期間,所加工的本公司產品,乙方不得銷售或贈送別人。如有違反,一經核實.甲方立即終止協議,並收回所有本公司原材料。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萬元。

  4.非因乙方因素,甲方未按照協議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加工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貨款____%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中止協議,扣留剩餘的甲方原材料及工藝品,直至甲方付清逾期款項。

  第十條 保密

  一方對因工藝品委託加工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加工協議書3

  本合約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加工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執行業務需要,委託由乙方加工珍珠(以淡水珍珠、天然海水為主),經雙方協商合約如下:

  第一條:總則

  1、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2、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範圍

  1、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串珠訂貨單。

  2、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串珠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3、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託串珠訂單

  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串珠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2、委託串珠訂單的主要內容為串珠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託串珠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4、訂單貨物串珠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串珠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5、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串珠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6、串珠費:手鍊3.0元/串項鍊4.0元/串。

  7、在您簽收首批產品後,500元合作金無息返還,人員第一次串珠為3000串,多勞多得,接貨物籤合同時都有預付加工費,串珠完成後現金結算所有加工費。

  8、乙方與甲方商討後,同時自願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合同履約金共計叄仟捌百元。

  9、乙方必須將合同按規定簽好並寄回一份給甲方,甲方返還乙方所有合同履約金。

  第四條:專案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串珠生產之產品為珍珠再加工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串珠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2、甲方負責提供委託串珠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3、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串珠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經由甲方接洽的客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況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戶合作,否則甲方有權追付乙方賠償。

  6、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加工。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以及辦理安全加工許可證,工商許可證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2、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1、每次生產前,甲乙雙方透過協議後,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訂購單》,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訂購單》後立即安排生產事且,按訂購單的要求製作和交貨期限內交貨。

  2、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串珠的數量及串珠費,乙方同時確定串珠及完成時間。

  3、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4、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1、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如紙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乙方透過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或由甲方派人上門回收。

  第八條: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訂購單》為準。

  2、付款方式:乙方將產品完成並送貨給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2、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1、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兼職加工人員統一以會員號發工資發貨為標準,每個兼職加工人員都必須加入公司會員。

  4、兼職加工人員要對我公司所委託之加工珍珠材料,負保護之法律責任,非經我公司之書面同意,不得私自損壞或丟失。

  5、合同生效後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產品一半的薪金20000元,餘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時候支付給兼職加工人員

  6、本合約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約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約定之。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地址: 地 址:

  日 期: 年月 日 期: 年 月 日

  委託加工協議書4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 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名稱:________ 款號:________件數:________

  顏色:________ 碼數:s m l xl

  總件數:________

  單價:________

  備註:________

  第二條 原材料

  由甲方提供。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挪做他用。

  第三條 服裝質量

  加工成品質量按甲方提供的樣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工藝單製作的產前樣執行,產前樣仍需要修改的,以產前樣和雙方簽字的修改意見作為驗收的依據。樣衣、生產工藝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圖片)、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答覆,乙方有權停止工作,並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洩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五條 包裝方式

  內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裝,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條 服裝交付

  1、交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七條 服裝驗收:

  甲方派跟單員到乙方工廠跟進產品工藝,生產進度。對甲方跟單員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及時改正。

  第七條 定單完成後,甲方對貨物進行全面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嘜頭,準確無誤後方可抽樣。

  3、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為:隨機。

  4、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做工一致。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專案進行檢驗和檢測。

  5、根據貨物實際情況,以驗收標準為依據判定合格與否。

  6、經首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返修。

  7、對於乙方返修後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驗收標準再次檢驗,對於再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處理,並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中扣除不合格產品的成本價格。

  第八條 報酬結算

  付款期限:甲方應於貨物驗收無誤後、提貨前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製作中途未經過雙方同意,私自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3)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20日不領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乙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4)無故中止合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無故拒絕接收訂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費用。

  (6)甲方變更交付訂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甲方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外發加工總費用的10%/天。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訂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於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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