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補充協議書模板集合7篇
合同補充協議書模板集合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補充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
第一條:甲丙方同意將〈〈房屋租賃合同〉〉之收入按前合同內容支付期直接匯入乙方為甲方所開的保證金帳戶上。
第二條:甲丙方同意與湖南省人民醫院達成“湖南省人民醫院租賃費必須向乙方為甲方所開的保證金帳戶支付其應付款”的補充協議,並作該協議附件。
第三條:甲丙方同意授權條款:依據甲丙方與湖南省人民醫院的〈〈房屋租賃合同〉〉,甲丙方同意授權乙方:在湖南省人民醫院未按〈〈房屋租賃合同〉〉與〈〈關於明確房屋租賃應收款方式的補充協議〉〉向乙方為甲方所開保證金帳戶上支付應付款時,乙方有權直接代替甲丙方向湖南省人民醫院催收。
第四條:甲方同意該保證金帳戶的資金為該筆債務的質押擔保金,該項保證金帳戶僅用於封存租金收入,受乙方監管,不得用於其他用途。該項筆債務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在按貸款協議條款的條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使用、轉讓該項保證金帳戶的資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直接扣劃該保證金帳戶上的資金用於償還該筆債務。
第五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終止、或修改租賃協議。
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簽字生效。
〈〈關於明確房屋租賃應收款方式的補充協議〉〉,〈〈房屋租賃合同〉〉作為該項協議的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〇xx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有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日)終止,為期年;
二、工作崗位
乙方的職銜是總監、總代或專監;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本公司內或委派合作公司)。
三、工作薪酬
1、乙方工資按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2、乙方的試用期薪酬為人民幣/元/月;
轉正期的工資構成分為:標準工資和現場補貼。總額元/月。
工資組成為: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崗位津貼為:元/月,資質津貼元/月(所有的證件都必須註冊甲方單位),職稱補貼元/月;現場補貼為:通訊補貼元/月,交通補貼元/月,伙食補貼元/月,月獎金即浮動工資元。年終績效考核,從簽訂勞動協議開始,每月甲方為乙方預存元的績效考核獎,合同期滿根據績效考核辦法,一次性給予發放獎勵。若合同期未滿提前離職,取消該項獎金。
3、甲方除了安排乙方承擔一個相當專案的常駐總監外,還可根據專案情況,另外安排乙方擔任2至3個專案的非常駐總監。
4、在合同期內,甲方因生產任務銜接不上,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5、乙方應按政府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為乙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
四、工作時間
每月現場就地休息4天,不可以累積休息。工作滿一年給30天的探親假(此假已含法定假)。乙方的休假申請須經甲方批准,並且甲方有權根據其自身的業務狀況要求乙方提前或推遲休假,或要求乙方提前終結休假。探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每年給予一次1000元的探親差旅費報銷。
五、獎懲情況
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所負責的專案出現違法違規違紀或違約(甲方與業主的各種合同合約協議),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行政處罰,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其在建工程監管列入監管黃色警示的監理企業的,被停標的;或被責令改正,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監管黃色警示,半年內財政投融資工程的建設單位不得作為選擇其為中標人的監理企業的;或被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黃色監管警示的監理企業的;或被通報批評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扣罰當月獎金,取消乙方年終考核獎。若被業主或相關單位罰款的,乙方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一半的罰款。
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所負責的專案受到設區市級政府有關部門、設區市級質量安全監督部門通報表揚的,給予嘉獎一萬元的年終考核獎獎勵。
六、勞動保險,福利和勞動保護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勞動保險、福利和勞動保護。
2、甲方應根據員工的勞動情況,給乙方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在工作時間內向乙方下達工作任務,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標準完成;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達到甲方要求的工作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完成;
3、甲方在制訂規章制度、部門規定時應透過民主程式,吸取員工意見;
4、甲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乙方加班;
5、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對此提出異議,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受勞動法提前30天通知的限制;
6、根據甲方擬定的薪酬標準和聘用合同的規定,按規定的時間支付乙方薪酬;
7、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務所必備的設施;
8、甲方對乙方的工作任務及業務內容有義務作必要的指導及講解;
9、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提高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10、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獎勵或懲罰。
1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
12、當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乙方若是工程專案的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延長合同期,直至該工程專案結束為止或者續簽勞動合同。乙方應從誠信、職業道德的角度出發服從甲方的安排。
13、當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解除,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或者未能將甲方的有關財物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暫扣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及經濟補償,直至乙方履行相應的義務為止。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月收取薪酬;
2、乙方為完成工作任務或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能有權請求公司提供必要且基本的幫助;
3、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等;
4、乙方有權利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透過民主程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5、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誠信和謹慎地認真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按時按規定的質量予以完成,並盡其最大努力推進甲方的業務。否則應於非工作時間內自行完成;
6、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甲方根據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而對乙方工作進行的安排、調整,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派遣,完成本工程專案以外的工作任務(如參加投標或本公司專案範圍以內的合理兼差);
7、乙方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8、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及利益,自覺維護甲方的內部團結。
9、乙方保證,就甲方合理所知,在聘用合同簽署之日,乙方並未患有任何種類的慢性病、嚴重疾病、傳染性疾病或使乙方不能勝任本聘用合同擬聘工作的病症。
10、乙方保證其在與甲方簽約時不存在任何尚未終結的勞動關係,如有違反或隱匿,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被其他第三方追償並造成損失,乙方承諾對全部損失予以賠償。
11、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或可能知悉的有關甲方事務、資料,或甲方客戶的任何商業秘密、資料均負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或團體(不論其是否註冊)洩露,並且乙方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該事務、資料、商業秘密以任何方式洩露。
九、檔案、物品所有權
1、乙方任職期間為甲方業務或事務起草、編制的(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諮詢意見、工作報告、書信、傳真、電話記錄、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等)檔案,及甲方為乙方配備的辦公、通訊裝置、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在任何時候均歸甲方所有。
2、在本聘用合同有效期滿後或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上述檔案、資料、物品。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按照主合同》
1、考慮我公司主營業務為監理及招標代理業務的特點,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自甲方同意批准離開之日起,在原崗位工作滿三個月後同時建設單位也批准同意並移交完工作的情況下,甲方如無特殊原因,應同意乙方解除合同,並應支付乙方當月薪酬;若因乙方是總代或總監職務或該專案主要負責人,身居要職,必須待所負責的工程專案結束後,且須提前三個月乙方才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
(該工程專案的合同工期天數或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三方確認預計的工期天數-實際已經履行天數)×乙方日標準薪酬(工資總額/30)。同時,各種考核獎一併取消。
2、若乙方未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未滿三個月而提前離開公司或未移交完工作的,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
(90天-乙方當期實際工作天數)×乙方日標準薪酬(工資總額/30)
3、若根據以上標準計算出的違約金數額低於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該差額部分進行追償。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由此乙方獲得相關資格證書或其他證書,證書屬公司所有,公司有權使用三年(從獲得證書之日起計算)。
5、乙方獲得相關證書之後,未滿三年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及相關費用並且必須承擔甲方經濟損失.
6、乙方交付甲方簡歷、學歷、身份證、資格證書等影印件一經發現有虛假內容,甲方有權立即開除乙方,不給予任何補償.
十一、合同的終止和續訂《按照主合同》
1、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本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本勞動合同手續。
2、甲乙雙方終止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十二、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只為甲方服務,乙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對外兼職,如有發生,即必須支付二倍的乙方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約義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損害賠償。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本合同或違反其在本合同下的承諾與保證,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如果其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應承擔與之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權利之遲延行使
甲乙雙方遲延行使本合同之任何權利,並不構成放棄本權利,甲乙雙方保留在對方違反本合同給己方造成損失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十四、爭議之解決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執行等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解決。
十五、合同構成及解釋程式
1、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構成;
2、勞動合同書。
十六、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均為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蘆醫廟商貿新村開發具體情況,為加快新農村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補充協議如下:
1、甲方自建開發的50畝土地,現正在建設的房屋由甲方負責建設完工,剩餘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組織建設。
2、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對50畝自建內的剩餘房屋分期進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價給甲方,由甲方銷售給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個月內把房款交予乙方。超過一個月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650元的價格計算總房款,並從房屋竣工起第二個月內計算利息(按一分計息)。
4、房屋竣工時間及標準
5、乙方施工成本價暫按600元每平方米計。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區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誰對外銷售均由甲方出具相關的產權文書。
7、自建小區內的市政配套設施,由甲方負責完成。
8、如小區基礎設施配套完成甲方還沒有按合同給乙方價款乙方有權對外銷售價格由乙方定,產權文書由甲方出具。
9、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 》相輔相成,如有牴觸,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0、本補充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其中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為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為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為 元,上述工資均為稅前工資。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資訊、採購資訊、人事財務資訊、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戶資訊等經營資訊,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引進、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雙方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4.2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3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將 專案地基強夯處理工程委託給乙方總承包單位施工,中作為分包施工單位承擔此項施工任務。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於 20xx 年 5 月 10 日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專案地基強夯處理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70#樓;地基強夯與強夯置換工程
二、工程造價:
1、強夯施工單價 20元∕㎡(夯能為3000KN。M),強夯置換單價85元∕㎡,(夯能為5000 KN。M)。
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按設計施工圖施工,工程數量按甲丙雙方現場籤認的數量為準。
3、工程造價暫估為:按實結算(總價約45萬元)。
三、施工工期:
1、強夯施工工程計劃開工日期 年月日,完工日期 年月日,工期 天。
2、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雨天等延誤施工,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可以順延。
3、丙方必須保證不拖欠農民工資,若出現拖欠情況甲方有權從進度款中支付農民工工資。
4、本工程夯後檢測應在完工後壹個月進行。
四、工程質量及安全:
1、本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2、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設計交底會議紀要、監理通知書、施工組織設計資料等技術資料施工。
3、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等級,丙方應根據甲方、監理的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4、丙方應在確保質量、安全、工期的條件下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由丙方引起的工傷事故、安全責任事故,應由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五、工程付款方法: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一週內驗收,驗收合格後60天決算,付款至決算總造價的97%,餘3%工程款一年保修期滿時付清;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組織技術交底;
⑵、協調解決有關施工問題及當地關係、處理強夯施工對周邊影響的協調; ⑶、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⑷、負責工程夯後檢測,並承擔相關費用;
⑸、指派 同志為代表,負責相關工作;
⑹、負責夯坑回填和場地平整;
⑺、提供道路中心線。
2、丙方責任:
⑴、負責編制強夯施工組織設計報甲方稽核同意後開工;處理強夯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⑵、按工程實際配足相應機械裝置及人員裝備,滿足工程需要;
⑶、嚴格按國家現行地基處理規範施工及設計要求施工;
⑷、指派 同志為代表,負責相關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由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超過5天按每天罰款20xx元人民幣進行處罰,罰金從丙方工程款中扣除,歸甲方所有。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叄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各自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款項結清後失效。
九、本“補充協議”內容未涉及到的相關事宜,均按《 工程承包補充協議》相關條款執行。如《 工程承包補充協議》與本“補充協議”條款內容有相矛盾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相關條款的約定為準。
甲方:
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丙方: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6
預租有關事宜
1—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幣)________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預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款:
(一)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甲、乙雙方約定,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則本補充條款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在房屋交付與簽訂使用交接書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
1—3 甲、乙雙方約定:
選擇上述第(一)種方案的,甲方應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後的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並在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的同時交付預租的商品房。
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後________日內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並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
1—4 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即為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5 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在房屋竣工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築面積為準。甲乙雙方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該房屋的承租權。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據甲乙雙方於XX年5月22日所簽訂的編號為 《房屋租賃合同》中 條款,現由於甲方要求予以明確,故補充條款如下:
一、 甲方要求明確乙方應收租賃費款直接匯入甲方所在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丙方)所開的帳戶上。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丙方共同授權,不向其它任何銀行支付。
二、 乙方明確:放棄購買其所租賃的物業。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範本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7
甲方:新鄉博世泰爾齒輪有限公司
乙方:新鄉市發展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20xx年5月 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10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1800萬元的機器裝置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並已經在獲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現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為5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為1000萬元,現將其增至1500萬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20xx年5月日——20xx年5月 日,現延長至20xx年8月 日。
20xx年5月 日的擔保到期後,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20xx年8月 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20xx年5月 日的貸款到期後,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裝置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