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4篇

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1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姓名乙________

  性別_______性別___

  年齡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2

  合夥人(甲):男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男身份證號

  合夥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佔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20%的盈餘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專案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夥經營專案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專案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後方可決定。

  (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餘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餘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①合夥期限屆滿;

  ②合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③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

  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②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甲):合夥人簽名(乙):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3

  合夥人: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甲出資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乙出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

  合夥人乙: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三、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四、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求對方當面理清收支的具體情況。

  六、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即行推舉清算人,(中間人或公證員)

  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甲:(簽字蓋章)

  合夥人乙:(簽字蓋章)

  年月日

  甲乙身份影印正反面:

  正面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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