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協議書範本
股東協議書範本
股東協議書範本1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5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25萬元,佔啟動資金的5%;
(2)乙方出資25萬元,佔啟動資金的5%;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5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簽訂時間:2XX年月日
股東協議書範本2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元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賬號:),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股東協議書範本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股東協議範本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丁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 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透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透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於 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 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後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說明
(十二) 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 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 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 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增加股東的程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透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 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透過。 第三十二條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 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髮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 公司營業期限為 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 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式進行。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
股東協議書範本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尋求合作發展,合作各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出資為_________(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條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第五條出資評估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六條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
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其他股東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_________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第十條各發起人的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檔案。
3、稽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發起人的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檔案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其他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二條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透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宣告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七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國家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