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合作協議書範本
開店合作協議書範本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開店合作協議書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開店合作協議書1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企業名稱:
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經營期限: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夥人名稱住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名稱貨幣實物其它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五、稅後利潤和虧損分擔方法
企業稅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公積金10%;
3、提取公益金5%;
4、支付股利。
利潤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對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透過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合夥企業歇業。
七、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夥:
(1)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債務時,退夥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後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後,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登出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企業債務;
4、返還合夥人出資;
5、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
開店合作協議書2
甲方:葉小狗(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虞鮮花(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的考慮和充分協商,決定合夥經營寵物商店,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達成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甲、乙雙方暫共同租賃座落於用以經營由乙方任法人代表的店名為“”的寵物商店。經營範圍為: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終止或繼續合夥。
第三條股份、出資、債權債務、利潤的分配
1、甲、乙雙方各佔店鋪50%股份,店鋪的投資、債權、債務和利潤均按1:1的原則承擔或分配。
2、前期店鋪的租賃、裝修、進貨等各項投資(截止於年月日),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後期如要擴大經營規模、改善店鋪形象或經營方式、增加經營範圍、增強行業影響等等需要繼續投入資金,須經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後進行,雙方仍按1:1投入資金。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期間,店鋪資金以及店鋪物品、債權債務、來往賬目均為共有,任一方不得隨意支取、分割,經營賬目由雙方共同保護和管理。
4、店鋪實現盈利後,原則上按月結算盈利,雙方按比例收取經營利潤。此外,店鋪賬戶餘額及現金達到兩萬時(即賬戶餘額+現金≥兩萬時),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出分配利潤,但須保留繼續經營的必要資金。
第四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在本協議簽訂後,允許新成員入夥,但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①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③簽訂新的協議書並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方可退夥,且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合夥人;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夥人的'權利
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包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經營性合同、協議;
2、對合夥事項進行日常管理,共同決定合夥事項;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收取和支付經營中的債務;
5、分配盈利。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私自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並贏取利益。禁止任一合夥人另在鉛山縣範圍內再開經營寵物及寵物用品的店鋪(包括與他人合夥經營相同店鋪)。違反本條者,另一方可要求對方退夥,且獲得店鋪總資產30%以上的賠償。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推舉雙方認可的中間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合夥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