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廠三方合作協議書範本

修理廠三方合作協議書範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修理廠三方合作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三方就合作經營位於天榮市場的現(宏業汽修)的汽車修理廠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條件。更便於約束保障各方權利和義務的行使,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商法》的規定。目前所處狀況各方充分知悉的情況下。經一致協商,就三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三方自願,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基本條件成立股份制的汽車服務公司。

  二、本合同的期限十年。20xx年10月1--20xx年9月30月止。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續簽合同。

  三、資總額投___萬元人民幣。按照實際出資比例各自擁有公司的股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___ 萬元擁有公司股份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___ 萬元擁有公司股份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資___ 萬元擁有公司股份__

  此項投資款項為合夥人共同財產,不得要求隨意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合夥人出資還以個人所有,至時予以歸還。

  四、盈餘分配和債務償還的基本條件;約定按照各自投資比例進行分配。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按照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承擔部分。

  1、盈餘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償還;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時。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五、財務的管理的原則;共同管理 公司實際經營人負責,其他合夥人監督。

  1、出資款以獨立的賬戶共同管理。

  2、本著第一條原則,所有的進出賬目(主要是支出各項費用)必須由財務人員稽核完畢後。由各個股東簽字認可後方能入賬。對有質疑賬目的也可委託第三方對財務進行徹查。

  3、每月財務部門出具經營報表,便於做為資料調整日常經營。

  六、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物的執行原則;共同管理

  1、合夥負責人_____由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 其許可權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和負責其他合夥人的'業務維護。○2做好公司內部的日常管理及運營賬目清理工作.○3拓展相關行業的附加值事務。○4支付合夥債務。

  七、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共同勞動 共擔風險 共負盈虧

  1、合夥事物的發言權、。決定權、監督權。以合夥事務的經營方面的活動由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無論出資多少都享受此等權利。

  2、享有合夥利益的以股份比例的分配權。

  3、合夥經營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按照協議規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5、分擔合夥經營的債務損失。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合夥人有退股的權利。

  八、入夥 退夥 出資轉讓的相關條約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同時依本合夥的出資比例繳納出資款項;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以外,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有同等權力,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1)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3)發生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需要有證據證明),合夥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影響合夥事務執行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3)個人喪失清償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本合夥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事務造成損失;(3)執行合夥事務有不正當行為;(4)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異議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內起訴,合夥人退火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估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償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十、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交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其他合夥人不願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組織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重大過失導致合夥組織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夥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其他法定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組織解散後15內指定 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合夥人或利害關係人可申請法院指定;○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職工工資和社保費用;稅款;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第七條第二款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二、協議爭執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的充分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十三、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2、各合夥人的出資憑證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後即發生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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