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協議書彙編5篇

土地租賃協議書彙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租賃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___的土地__畝,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二、租賃年限租賃期限為__年,從_年_月_日起 至_年_月_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專案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

  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_月_日,承包費為每畝__ 元,每年共計__ 元(大寫:__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專案,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__ %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__%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__%。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了經營農作物,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為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的租賃經營期限

  該地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2、每年春節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租賃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大型建設徵用該土地,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租賃,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租賃合同。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丁建華西面沿江公路邊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土地,土地面積:田畝冊為 畝,測量 為 畝,按測量 畝支付租賃費。

  二、租賃期限:除國家特殊徵用外,長期歸乙方使用。交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於每年年底支付一年的租金。

  三、土地租賃費啟動價為700元/畝。年,按照村委會租賃費浮動。

  四、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保管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村 委 會(蓋章)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情況。

  參考條款: 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5

  出租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原出租方:xxx

  承租方:廣東冠粵路橋省道S273線一級公路改建工程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乙方) 甲與原出租方(高明區更合鎮荔枝園村梁國生)在20xx年10月3日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承租梁國生一塊約12畝的土地,用作路面施工穩定土拌和場和專案部駐地用地。租賃期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在租賃期間由於荔枝園村部分村委對此存有異議,乙方經與梁國生、荔枝園村委會全體村委三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乙方與原土地出租方梁國生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有效,在租賃期間,荔枝園村委予以支援、配合,不阻擾施工。

  二、租賃期滿後,若乙方要續租,則乙方必須要與荔枝園村委會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且續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租金按原租金遞增50%,續租6個月總租金為壹萬伍仟元整(15000)。

  三、本補充協議與原《土地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衝突矛盾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原出租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原出租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