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協議書集合5篇

股份分配協議書集合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份分配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經營公司名稱: 包頭市嘉苑絨毛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麻愛國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150207000015764

  公司地址: 包頭市九原區工業開發區

  第三條:公司型別: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畜產品、絨毛加工;絨毛製品、針織品、紡織品、五金機電、建材、化工產品(不含劇毒危險品)的銷售。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x 年 3 月19日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50 萬元人民幣,實際購資為265萬元。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 麻愛國 ,身份證號: 150207197201019024 ,出資額: 106 萬萬元人民幣(內含 出資額13.25萬元, 身份證號: ) ,麻愛國、 共佔註冊資本比例 40 %,麻愛國佔註冊資本比例為 35 %, 佔註冊資本比例為 5 %元人民幣;

  乙方: 李栓林 ,身份證號: 150207196908178016 ,出資額: 106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40 %;

  丙方: 張春林 ,身份證號: 152824197208043618 ,出資額: 53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20 %;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3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2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 、 、 四方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特於20xx年7月制訂並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國內零售、批發貿易(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期限以專項審批為準)。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透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列)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備註:所有股東在籤屬該協議日起一年半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退股,否則所持股份將自動貶值為當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東會管理。)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透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 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 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般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而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7 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

  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猜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3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叄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對甲乙丙叄方的美容院實行股份合作經營,現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股經營專案和範圍

  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專案和範圍;共同經營一家高檔次的美容院,具體地址為:;店名為:;法人:

  第三條 合股經營期限

  合股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總股本:甲乙丙叄方協商,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該店的發展角度考慮,決定首期對該美髮院的總股本投入為 萬元;合股經營期間各合股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時,各合股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股權分配:經協商,甲方股權佔總股份的,投資金額為萬元;乙方股權佔總股本的 ,丙方投資金額為 萬元方股權佔總股份的,投資金額為萬元。利潤分配及後續投入均以此為依據。

  3、入股形式:甲方以現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現金注入;丙方以現金注入該店的所有權歸叄方共同擁有。

  4、各合股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則按實際出資計算確立入夥份額。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年度核算為依據,按比例以現金方式分配;雙方可協商留有一定的資金用於發展該美容院(留每月盈餘繳房租)。

  2.債務承擔:合股債務先由合股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協議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股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時按原始入股股份的80%實施。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時退股;若要強行退股,將按實際清算後退股方所佔股份的30%實施。③退股需提前3-6個月告知其他合股人並經全體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

  股人造成損失的.,在視為無效的同時還要給予賠償。3轉讓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則視為無效。

  第七條 合股負責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股人的義務:①維護共同的利益,熱心合股事業;②努力奮鬥,全力以赴,共創合股財富;③服從各項決議,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合股人同意,不得將公共財物據為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場所做有損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針對個人言行違背合股事業,干擾合股經營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股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股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③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股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由全體合股人簽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股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合股人各執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當事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年月 日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聯合經營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公司地址:

  第三條:公司型別: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乙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丙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九條:在日常工作中,必須確立和支援甲方(即管理方)的絕對管理權,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響,從而避免管理結構混亂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除甲方以外,其餘股份持有人,不得參與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異議,應在股東會議上向甲方提出,由股東共同制定相應措施。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六章 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十四條: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各股東於《投資預算》制定後 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至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各股東的第一期資金到位後

  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運營前 日,按投資比例繳納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入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五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全體出資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金額時,每逾期 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各股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本店,在與甲方自由協商的基礎上,特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第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

  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二十一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各股東均按其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本合同簽署地點: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 股權結構

  1、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3、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4、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6、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 發起人認繳數額、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條 其他出資

  合同各方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裝置(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條 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設立股份公司後_________日內,應由註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並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給出資證明。

  第八條 籌備委員會

  (一)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二)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三)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透過。

  (四)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 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由_________董事組成。

  3、股份公司設立監事會,由_________監事組成。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 發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各發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檔案、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專案。

  2、實際執行中按列明專案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後,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透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型別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五條 宣告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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