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賃安全協議範文

場地租賃安全協議範文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為了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責任明確”的原則,為確保甲、乙雙方各自的經濟利益避免遭受損失,凡在甲方提供的房屋或場地內租用房屋及租賃場地的一切業戶,必須在簽訂租賃合同的同時,簽訂此安全協議,以明確安全管理責任。為此制定安全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二、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達、宣傳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及要求,並督促乙方落實。

  三、甲方提供房屋及場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間,自行負責房屋、場地及貨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強安全管理,合法經商,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或其它違法活動。

  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對所租用的`房屋、設施負有全部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對場所的公用設施要自覺維護,一旦損壞將無條件賠付。

  五、乙方要堅強對本單位人員、家屬、臨時工人、客人、裝運人員的安全教育或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並應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六、乙方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學危險品,禁止超負荷使用電氣裝置,嚴禁使用電氣取暖裝置,不得使用電爐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

  責,即負責賠償給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乙方對室內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

  八、乙方從事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防止煤氣中毒,並設專人負責。儲存商品、貨物的庫房及生產車間嚴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爐子直接取暖。車間、庫房、場院嚴禁吸菸,同時做好當日清理檢查工作,做到確保安全。

  九、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完好使用。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房前門前及道路兩側堆放商品雜物等。同時要加大防範工作力度,如乙方防範設施不健全或夜間防範力度不夠,以及發生火災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十、乙方使用水、電焊切割等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操作證,並按要求進行作業。嚴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體,出現事故或給他人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十一、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需要在租賃場所居住的職工或臨時用工人員,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並接受其管理。職工、家屬及更值

  人員等不得與商品、貨物、生產車間混住,必須是獨立的儲存、生產,獨立地居住,有嚴格的間隔牆、防火牆。

  十二、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甲方有權提出責令整改意見,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發生事故造成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三、對違法上述安全規定的,甲方將對相關人員及乙方進行處以罰款,直至解除合同。

  十四、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商定。

  上述內容,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現違約事項追究責任人責任。

  “租賃安全協議”一試兩份,由甲、乙雙方各自存檔備查。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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