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採伐安全協議書
林木採伐安全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護堤林木採伐工作的順利完成,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採伐工作人員安全作業意識、保障施工安全,乙方願與甲方簽訂以下安全合同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法對林木採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在進入伐區作業前,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在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入伐區作業。
二、乙方應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前必須劃定好安全作業警戒線,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三、乙方在伐區施工時,應注意伐木施工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禁止閒雜人員進入警戒線。在採伐、運輸林木等施工過程中,若發生人身、車輛、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安全事故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發現閒雜人員進入伐區不及時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搶、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等同於《謝二村民組林木競價銷售合同》有效期。
七、本合同一式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份。
甲方簽章:(授權代表)
乙方簽章:(授權代表)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