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業安全責任協議書
爆破作業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深圳市能源環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業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為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專案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專案名稱: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專案場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業時間: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範圍:爆破點周邊200米(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
四、爆破作業保護範圍: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裝置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檔案、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影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範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築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並依據其結構特徵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裝置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並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後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定警戒,爆破警戒範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後,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後,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准和甲方、監理同意後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並儘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