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為了切實落實好《關於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3]0446號)檔案精神,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力度,結合當前施工安全實際對北京花園商貿批發交易大樓工程提出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強化施工安全生產,落實建設各方責任

  1、施工單位是施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組織管理系統,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依法辦理有關申請批准手續,加強對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督。

  3、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管理。對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強制性規範標準的重點監督,施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處理。

  二、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加強工程參建各方行為管理

  1、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以國家和本市的工期定額為依據,確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建設單位要求縮短工期的,必須明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措施費用。

  2、建設單位必須向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燃氣、自來水、排水等地下管線資料,應提供而未提供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處罰。

  3、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應依法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嚴格審查,並對施工安全生產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對於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不到位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內容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不得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蒸申請表中籤字。

  4、工程監理單位在工程專案監理中,應當監督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工程監理單位發現存在施工安全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節嚴重的`,可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並及時向建設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施工安全生產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合與施工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施工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較強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7、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在施工時,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

  8、施工單位必須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按照規定及時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9、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企業未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式或辦理分包專案合同備案,或不具備安全保證措施和上崗資格的,不得進行專案施工。

  建設單位:(簽章)

  施工單位:(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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