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普通耗材購銷質量保證協議書範文
醫用普通耗材購銷質量保證協議書範文
為確保醫院各類醫用耗材的產品質量,保證臨床醫療安全,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質量保證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保證向甲方所提供的醫用耗材為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合格產品,以確保臨床醫療安全。
二、醫療器械的包裝,標識,標籤,說明書等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
三、甲方首次購入醫療器械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齊備有效的相關資質證照,並對其提供各類資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相關資證到期前必須及時到甲方辦理資證的更新備案。
四、產品到貨後,甲方根據有關標準進行驗收,如發現任何質量問題,由乙方無條件進行免費更換。
五、如雙方對產品質量問題產生爭議,以法定檢驗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
六、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醫療糾紛或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退貨並承擔因此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因乙方誇大產品的功能與療效,造成甲方醫療糾紛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八、有關產品的售後服務由乙方全權負責。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日期:20xx年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