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借用流轉協議書範文

土地借用流轉協議書範文

  甲方:AA 身份證號:

  乙方:BB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系親姐弟關係,共同擁有1.5畝的承包土地,座落於XX鎮湖前辦事處三垟村河尾頭。現乙方想借用甲方的承包土地用於農業畜牧養殖開發,甲方同意。為此,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座落於龍港鎮湖前辦事處三垟村河尾頭的1.5畝一半的.承包土地借給乙方從事畜牧、養殖等活動。其具體的位置及四至由雙方到場確認。

  二、甲、乙雙方對座落於龍港鎮湖前辦事處三垟村河尾頭的1.5畝承包土地的面積份額為各佔一半,若上級有關部門對此登記有誤的,也以此為準。

  三、乙方借用土地必須從事農業、畜牧、養殖等活動。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工業用地等活動。

  四、借用土地若被國家徵用的,其中甲方部分,除地上青苗補償款歸乙方外,其它的全部補償均由甲方享有。

  五、乙方借用土地不得用於違法活動,安善經營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六、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後不得干涉或指使他人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乙方同意本借用協議為五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算。期滿的,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約。

  八、乙方可以無償使用本協議涉及的土地,不向甲方支付任何借用費用,若因使用本土地涉及的土地規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按法律規定辦理。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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