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協議書
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雙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就解除勞動關係及經濟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雙方勞動關係即行解除,工資結算至解除勞動關係日。
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計: 元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與用人單位辦理好移交手續,同時對甲方應盡保密義務,保證甲方秘密資料不外洩,不在外散播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論,如因洩密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並無任何不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薪資及相關費用已結清並無任何異議。雙方對協議解決勞動關係程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