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協議書

租車協議書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 (乙方): *****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為4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100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排程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排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100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20**年9月1日起生效, 至20**年9月1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 (簽章) 出租方: (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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