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作開發協議書範文

技術合作開發協議書範文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工商執照號

  鑑於,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體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體開發活動。並且,協議各方有意願共同從事軟體的開發工作。為了規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宗旨

  為完成軟體的開發工作,並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

  第二條合作專案和範圍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軟體,合作範圍包括軟體的程式碼編寫、除錯、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體程式設計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體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餘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體的程式設計工作,並考慮到各方軟體的相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餘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智慧財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體原始碼、技術文件及彙編而成的程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體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洩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②合作專案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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