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
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場地進行拍攝、製作廣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時間:天(即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若因天氣條件需調整時,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租用地點:本次廣告在拍攝,如乙方需要對工作地點做出調整時,應事先與甲方溝通,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租用費用:
1、場地租金:乙方最晚應在拍攝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元(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場地租金。
2、場地使用保證金:乙方在拍攝日前需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元(人民幣伍仟元整)作為場地使用保證金;乙方拍攝完成後,由甲方負責場地驗收,合格後保證金退還乙方。
四、乙方須將此次拍攝活動中的'內容、燈光及裝飾等方案報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拍攝。
五、甲方將指派工作人員配合乙方進行現場管理和協調工作,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員、演員及工作車輛均須按雙方商定的地點休息、臨時停放。
六、乙方應遵照甲方場地使用規範來執行操作,拍攝當日乙方應最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員跟甲方在一起協調及監督。
七、乙方必須負責清除拍攝場地內因佈置拍攝所產生的廢物,並保持拍攝期間甲方場地的環境清潔。
八、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泊車位。
九、乙方不得損壞甲方場地內的所有設施,如有損壞,甲方有權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對金額作為損壞賠償。
十、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全額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金臨時場地。
十一、如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