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實習人員安全協議書

外來實習人員安全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實習人員學習期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實際情況,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在上崗實習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應有的安全教育培訓,並提出具體安全要求。

  2、甲方應將有關危險因素和注意事項向乙方講解交代清楚,安排乙方人員協助工作時甲方承擔監護人之責,但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人員從事任何違反安全規程的作業。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積極接受實習前的`安全教育,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廠規廠紀及各種規章制度,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實習崗位以外工作區域、未經允許不得觸動任何裝置。

  2、乙方應按要求佩戴勞動保護品,服從甲方的領導和安排,尊重師傅,協助甲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3、乙方在工作之餘的安全問題全部由乙方自身負責。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由於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2、如果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的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廠規廠紀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人員的身體狀況、精神狀態不佳時可以請假,並及時向甲方講明,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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