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主體變更協議書
房屋租賃主體變更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丙方:(現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就位於 的房屋(以下稱目標房屋)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將租賃合同中的乙方變更為丙方,特達成如下變更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 租賃合同中的乙方變更為丙方,丙方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中乙方作為承租人的全部權利義務,但乙方已經依約履行完畢的部分和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 甲方保證繼續享有作為出租方的權利和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3、 丙方應當負責自 年 月 日後產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此前的任何費用與丙方無關,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
4、 丙方在租賃期內的經營管理不受甲方干涉,丙方有權對目標房屋自行設計決定租賃區域功能,丙方有權對目標房屋的部分場所進行招商、轉租;
5、 丙方租賃期滿或提前解約,應在 天內將目標房屋及場地交還甲方,目標房屋依機器裝置拆除後的`現狀(不含移動裝置、冷氣、電器裝置)交還甲方。丙方遷出目標房屋時,有權拆走乙方和丙方投資的裝置、設施、商品,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者,視同放棄,無條件交予甲方處理;
6、 租賃期內,若因甲方提供丙方經營所需用的水、電、暖設施不能正常供應,致使丙方或分租戶不能正常經營,甲方同意免除相應時間的租金,不能正常經營的時間超過 天的,丙方可以提前解約,丙方因此提前解約的,甲方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元;
7、 甲方為丙方辦理或變更合法經營的各種證照提供產權證明、場所使用證 明等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手續導致丙方不能依法營業的,丙 方有權免交相應的租金和費用。
8、 除上述內容外租賃合同其他內容不變,但乙方已經履行完畢的部分除 外。租賃合同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9、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蓋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籤 字)
乙 方: (蓋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籤 字)
丙 方: (蓋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籤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