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的保密協議書
公司員工的保密協議書
甲方:公司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資訊。
乙方同意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資訊、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資料、營銷策略、使用者資訊、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秘密的資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訊保密和網路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資訊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洩漏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的行為。
(二)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影印的資料、電子文件等)歸還給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無衝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