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的協議書

保姆的協議書

  保姆協議書篇一:

  甲方(僱主):祝敏

  乙方(僱員):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時間

  1.每天 時  分至時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為1000元/月,甲方於每月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 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裝置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專案,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 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二OO九年九月  日  二OO九年九月  日

  保姆協議書篇二:

  甲方(僱主):簽名

  乙方(保姆):簽名

  根據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僱主)聘用乙方(保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一下甲乙雙方分辨用僱主與保姆代替):

  一.服務內容:

  1、 看護小孩(早晚);

  2、 清洗小孩衣物;

  3、 家務。

  二.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為3500元/月。節假日如不休息,另行支付加班費100元/日。

  三、僱主責任

  1、試用期第一個月工資按人民幣方式支付。並月結算給保姆;試用期間雙方都有權提出不做或不要,僱主要結算工資給保姆,保姆要交還僱主物品。

  2、試用期過後,第二個月工資按人民幣方式結算給保姆;第二個月開始保姆要離職須提前30天辭職,僱主要在30天之內同意保姆離職及結清工資。同時保姆要交還僱主物品。沒有辭職或辭職期內保姆不能自動離職,否則僱主有權扣除保姆工資。

  3、僱主有權拒絕、制約保姆在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

  4、僱主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保姆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僱主應尊重保姆的人格和勞動權利,不得歧視*待保姆。

  6、僱主應對初次上崗的保姆具體說明家政服務要求和指導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7、僱主每月安排保姆四天休息時間(必須在星期六或日);節假日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8、僱主每月按時結算工資給保姆(7-10天內),不得剋扣保姆的工資。

  9、僱主發現保姆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況,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二、保姆責任

  1、保姆提供本人正確有效身份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各一份;個人聯絡電話及家庭聯絡方式給僱主。

  2、保姆有權利要求僱主按時支付費用。

  3、保姆須自覺履行服務專案,細心照顧小孩。

  4、保姆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僱主,保姆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僱主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5、保姆在服務工作期間應尊重僱主的生活習慣,服從僱主的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做好僱主所安排上崗的工作事務。因保姆工作失誤給僱主造成損失,保姆應作出相應賠償。

  6、保姆在工作期間須外出,應通知僱主;要休假, 應提前通知僱主;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7、勤儉持家,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氣用電安全. 儘快努力適應僱主生活飲食習慣和作息時間。

  8、保姆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僱主同意。

  9、 不得帶外人進入僱主家庭. 不得隨意翻動僱主私人物品。

  10、保姆在非工作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僱主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並具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僱主): (簽名)

  乙方(保姆):(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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