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融資框架協議書
最新的融資框架協議書
融資框架協議書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為本、風險共擔、互利雙贏的原則,就以融資租賃模式解決甲方資金及裝置採購需求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 融資標的:甲方的資訊化裝置、教學實驗儀器裝置等的採購;
2、 合作模式:融資租賃模式(裝置回租及直租);
合作金額:?仟萬元整。其中?仟萬元用於裝置回租,資金學校自用;另外?仟萬元用於裝置直租。
裝置回租的具體操作流程:
(1) 學校把自有裝置提供給租賃公司作價;
(2) 租賃公司稽核後給出融資額度和融資方案;
(3) 學校和租賃公司簽訂轉讓協議,學校把自有裝置賣給租賃公司,然後再作
為承租人將這批裝置租回使用,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裝置直租的具體操作流程:
(1)所有裝置學校可以分標段自主招標,但每個標段金額不得少於200萬元;
(2)付款方式為所有裝置驗收合格又正常運轉一個月後7日內付合同金額的60%,裝置正常運轉半年後7日內付合同金額的35%,剩餘5%一年後7日內支付。
(3)同方做為總整合商,按中標價格及招標時的付款方式進行向裝置廠商採購,再以租賃的形式租給學校。
3、 融資期限:3年-5年。
4、 具體合作事宜,另行簽訂相關協議。
二、甲方職責:
1、配合租賃公司提供評審所需資料,所提供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否,則該協議作廢。
2、根據租賃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歸還租賃款項。還款方式:年等額歸還。
3、貳年內提供?仟萬元裝置需求,按照意向書約定進行招標。
三、乙方職責:
協助甲方落實融資資金。
四、其他
1、如在履行本合同以及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原告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 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融資框架協議書篇二:
協議編號: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鑑於:
一、甲方是一家從事股權投資、資產併購、債務重組及受託資產管理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多方案金融中介服務的專業公司;
二、乙方系經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以經營 為主的公司,公司執行正常,合法合規。
三、乙方因發展需要,特委託甲方為其提供融資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全面合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合作目的
充分整合甲、乙雙方擁有的資源,達到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目的。
第二條 合作內容
1、乙方特委託甲方對其名下資產提供融資居間服務。具體為:甲方利用自身資源優勢,根據乙方融資要求,為乙方提供合適的融資平臺,供乙方篩選,促成乙方與融資平臺方成功簽約,使乙方成功取得金融機構或其他機構的*款。居間成功後乙方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資產明細詳見附件。
2、乙方擬融資 元 (最終以實際放款金額為準)。 上述“居間成功”是指:甲方順利促成乙方取得*款機構的*款。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撤銷本協議,也不得就本協議項下事宜與任何第三方簽訂類似協議:
1.1 甲方已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乙方資產、公司運營情況、乙方獨立經營能力等進行評估;
1.2 甲方為促成乙方成功融資,與符合乙方融資要求的機構進行了實質性的洽談,並已達成合作意向;
1.3 甲方已幫助乙方尋找到合適的融資機構,該機構股東會或審委會已同意為乙方提供融資服務。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尚未開展任何工作,未開展本協議
第四條第一款項下任何工作的,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本合同,也可另行委託其他任意第三方提供融資服務。
3、甲方僅為乙方提供居間服務,但不對乙方與融資平臺方之間的合作事宜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合作期限為,即從 至時止。合作期滿,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資產資訊、合同資訊、財務資訊、其他標明保密的檔案或資訊等資料(簡稱“保密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資訊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乙雙方可僅為利於本協議順利實施之目的向其僱員或中介方披露對方提供的保密資料,但同時須要求其僱員、中介機構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勤勉盡責地為乙方提供服務,不得洩露乙方商業秘密。
2、乙方應積極提供甲方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會決議、因本次融資所需的.所有合同文字,資產權屬資料等,並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材料真實、完整、無任何隱瞞、遺漏。乙方如有隱瞞、欺騙等行為,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應遵守,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2、出現本協議第四條(特別約定)約定情形的,本協議即不可撤銷,乙方必須履行。如乙方確有正當理由,經甲方同意後,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自行承擔評估費用、融資成本、因本次融資所產生的費用等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
3、乙方須保證及時提供甲方所需材料,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的材料存在遺漏、錯誤等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衝突的,適用補充協議的約定。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為不可撤銷之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即生效。
4、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本協議由雙方於 年月 日簽訂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