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協議書
農村建房協議書
房主(甲方):
承建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一棟二層磚混結構民房住宅,為明確雙方在承建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私人住宅主體工程。
二、 承建方式;甲方將其住宅主體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三、 建房工期:建房工期為60天,施工日期由簽訂合同之日算起。
四、 工程價格:按平方米320元計算。
五、 施工安全要求及質量問題責任:
1、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要根據建築操作規程按質按量施工,不許偷工減料。若有工程質量問題(如主體牆與水平地面不垂直、牆壁凹凸不平、開裂;主體柱與水平地面不垂直、斷裂、露筋;挑梁斷裂、露筋等)發生,經有關部門評估後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六、 工期延誤:乙方不得有無正當理由的延誤施工行為。對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
1、 因停電、下雨等造成停工;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七、 付款方式:
1、 乙方地基完工後,甲方將付清地基所用的費用,並預付工程款貳萬元整。
2、 底層屋面完工後,若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工程款貳萬元整。
3、 頂層屋面澆注完工後,若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工程款壹萬元整。
4、 外牆粉刷完工,若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工程款伍仟元整。
5、 內牆粉刷完工,若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工程款伍仟元整。
6、 餘款待整個工程竣工後,經明年一個雨季檢驗,如無質量問題,將在8月份一次性付清。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