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車輛不過戶協議書範文

買賣車輛不過戶協議書範文

  甲方(轉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將自有車輛牌型號車(車號:發動機號:車架號:)一輛(包括其他物件有:)轉讓給乙方,該轉讓自年月日起生效。

  2、因轉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乙方對該車外觀及內在質量狀況已充分了解。

  3、雙方商定該車暫不辦理過戶手續,當條件成熟時,需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應盡配合義務,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是否過戶不影響本協議效力。

  4、自轉讓生效之日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罰款、養路費等行政規費等均由甲方承擔;自轉讓生效之日後,該車的所有權及一切權益、風險等均歸乙方承受,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罰款、養路費等行政規費、保險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均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5、車輛轉讓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養路費、交通違章罰款等費用,如因未按時交納而致使甲方墊付上述費用及承擔罰款和訴訟費等,乙方應立即償還甲方墊付費用及罰款、訴訟費。

  6、如在該車轉讓後,乙方轉賣該車,此後發生的一切糾紛、賠償等事宜,均與甲方無關。

  7、如雙方發生爭議,可起訴,按就近原則處理。

  8、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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