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作協議書範本
入股合作協議書範本
導語:一堆沙子是鬆散的,可是它和水泥、石子、水混雜後,比花崗岩還堅韌。接下來一起來欣賞入股合作協議書範本吧。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5、經營範圍: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雙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詳細情況如下:
1、各方出資額及所佔比例:
(1),甲方出資額由其現已擁有的裝置、場地、原材料、庫存成品、技術、管理及現金等綜合估算組成(詳細估算清單見附頁)。
(2);
(3)在公司賬戶開立前、所有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7)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將來的增資及注資解決辦法:
在當前及以以後的經營管理中,各投資人所佔股份比例保持不變。未來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的增資及注資需求,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出現不能按出資比例出資的情況,應首先透過各投資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投資來解決,不得用股權投資的方式解決。債權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記付利息作為回報。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四、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四方共同協商同意後聘任,其餘人員由甲方全權負責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違反須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處理;
(3)公司公司運營過程中若出現員工不能勝任其本職工作情況,經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數以上同意辭退的,應辭退。若違反須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處理;
(4)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處理;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五、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若對資金使用有異議的、資金使用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各相關方有權要求資金使用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雙方協商同意聘請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六、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上年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年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年度淨利潤的100%或由雙方共同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股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股權轉讓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退股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半數以上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加股東: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八、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九、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十、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的內部權利義務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