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樣本一
_________(轉讓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受讓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持有_________%的股權(股權),計_________股。轉讓方意欲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預轉讓股權於受讓方,同時受讓方希望獲取股權,而該部分股權按國家規定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滿三年後)方能轉讓。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轉讓方持有_________的股份佔_________註冊資本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股,轉讓方茲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部分股權計_________股預轉讓給受讓方。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於預轉讓該等股權,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滿三年後)再按本協議約定簽定正式股權轉讓協議。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同意,本協議下股權預轉讓及今後正式轉讓的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rmb_________)元(轉讓金)。轉讓金構成受讓方受讓本協議下所轉讓股權的全部價款,已包含本次股權預轉讓及今後正式轉讓所需支付的交易費用,受讓方無需為獲得該股權而再向轉讓方或_________支付任何款項。
第三條 轉讓金的支付
鑑於轉讓方對受讓方負有債務,雙方同意轉讓金直接在該債務中抵扣,受讓方無須再向轉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股東權利
轉讓方同意於本協議簽定後至股權轉讓正式生效前將基於本協議規定的轉讓股權的全部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選舉、表決、分紅權利)委託給受讓方行使。
第五條 公司變更
受讓方同意在轉讓正式實施後將促使_________完成與股權轉讓有關的下列政府程式:向_________的原股權登記機關(登記機關)申請股權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檔案。
第六條 轉讓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轉讓方茲向受讓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a)轉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轉讓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繳納了其在_________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幣_________元(rm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繳納的註冊資本或由於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繳資而產生的任何違約責任;
(c)轉讓方是_________%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部分股權依據本協議及正式簽定的股權轉讓協議轉讓給受讓方;
(d)轉讓方未在(今後亦不會在)本協議項下擬預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e)轉讓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
(f)轉讓方負責促使_________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受讓方或再受讓方獲得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
第七條 受讓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受讓方茲向轉讓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a)受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受讓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及
(c)受讓方保證根據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規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金。
第八條 違約及賠償
8.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8.2 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則守約方有權暫時中止其相應義務的履行,直至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8.3 在守約方依本條第(1)項發出書面通知三十(30)日內,違約方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其並未採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協議。
8.4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第九條 棄權
所有棄權均應用書面作出。一方未堅持要求另一方嚴格和及時地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構成放棄要求該等履行的權利,並且一次棄權不構成對以後違約行為的棄權,無論該違約行為屬相似或其他性質。
第十條 完整性/可分性
10.1 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所述事項的完整協議,並應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事項所達成的任何備忘錄、協議和安排,且該等備忘錄、協議和安排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失效。
10.2 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諒解、義務、陳述和保證,並且除本協議明示的之外,未賦予其他權利(正式股權轉讓協議中規定的除外)。
10.3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並且只要合法可能,若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考慮到這一點,則根據本協議之含義與目的,與雙方的意願最為接近的合適的條款應被視為取代了該條款,而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名稱和標題
本協議的名稱和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不得用於解釋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
第十二條 未創設第三方權利
本協議之任何條款並未被意圖用於或被解釋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為其創設任何使其受益之權利和任何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已頒佈的中國法律並應按其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14.2 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30)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裁判。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協議雙方應以書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對方傳送任何檔案及通知:
至轉讓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至受讓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十六條 正本和生效條件
16.1 本協議應由本協議雙方簽署_________份文字。每份文字均為本協議正本,本協議雙方各執文字_________套。
16.2 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適當簽署。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樣本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_____幣 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透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 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