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協議書

房屋繼承協議書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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