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寫規範指導參考

協議書寫規範指導參考

  篇一:合同書寫規範

  一、 標題:二號黑體加粗。標題右下角寫:

  合同編號:【】

  簽署日期:【 年月 日】

  簽署地點:【 市 區/縣】

  二、 正文:四號仿宋

  三、 首部寫甲方、乙方書寫模板,如下: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通訊地址(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承包方):

  證件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郵編):

  聯絡電話:

  四、 合同抬頭書寫模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本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乙方……事宜,制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

  五、 合同爭議解決書寫模板:

  “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 合同中的序號應按照以下順序:“一,1.,1.1”

  七、 其他條款書寫模板: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對本合同各條款,甲、乙雙方均已充分閱讀,且在簽約前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並已根據雙方意見進行了充分修改。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非格式條款。

  3.本合同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自然人)或蓋章(法人)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合同結尾書寫模板:

  甲方(委託方):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九、 規定和約定的區別

  合同屬於雙方約定,規章制度、單方制定的、法律、法規都應寫“規定”

  十、 合同中儘量不要用“若”,要用“如”,“如”比較正式。 十一、通知送達書寫模板: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首部列明的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等均為其指定的有效聯絡方式。若該等聯絡方式發生變更,應當於變更後5日內以書面形式透過前述方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原聯絡方式依然有效,由此產生的責任和後果均由未通知方自行承擔。

  2.一方對通知等任何具有告知內容的資訊,均有權選擇當面或郵寄等方式進行送達。如一方採用掛號信或快遞方式送達的,無論對方是否收到,則掛號信發出後第五日、快遞發出後第三日為收訖日。如因一方通訊地址不準確導致無人簽收或因一方拒絕簽收導致函件退還或因收件管理不嚴格導致其通訊地址處物業、門衛或其他人代為簽收函件的,均視為該方已簽收,由該方承擔責任,並視為發出通知方已經履行相關通知義務。

  十二、不可抗力

  1.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4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火災、洪水要素重現期為20年(不含)以上的洪水、七級(不含)以上地震或十級(含)以上臺風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針對不特定人的行政行為等

  十三、銀行資訊填寫模板:

  戶 名:【 】

  帳 號:【 】

  開 戶 行:【 】

  十四、合同中要詳細分條,注意條理性

  十五、內容儘量飽滿,充實。

  十六、合同排版要靈活設計。

  十七、合同中時間書寫方式: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者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八、補充協議書寫規範:

  主合同簽訂的時間及有關情況;簽訂補充協議的原因、問題;簽訂補充協議需要解決的事項;具體的解決方式;補充協議的效力,即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效時間等內容

  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整 十九、各類檔案命名格式統一為:檔案正文名稱+rhy+日期,除此之外,無須其他的文字。例如:安克拉加盟協議rhy-151020

  篇二:協議書格式範本

  協議書概念

  協議:協議是指當事人雙方就某一事情、問題,經過協商後訂立的一種具有經濟關係或其他關係的契約。協議書與合同同屬一大類的經濟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聯絡也很密切。協議可以成為當事人訂立某項合同願望的草簽意見,合同則是落實這意見的具體表現。但是協議和合同還是有區別的。

  1、角度範圍不同。協議書往往較多地涉及宏觀角度、總的原則。協商的是政治、經濟、軍事、法律等有關問題,大至國家關係,小至個人往來、合作辦事、解決糾紛,適應範圍大;合同則較多從微觀角度,就某一具體事項簽約。

  2、內容要求不同。協議書的內容不及合同具體細微,如兩個企業簽訂聯營或者聯合的合作關係要用協議書,可在協議書下另外簽訂有關內容的單項活動。

  3、失效長短不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較短,“標的”一旦實現,合同就失效了;協議書的有效期限一般較長,有的則是永久的,比如換房之類的協協議書,不到房主再次易人,其作用便長期存在。

  協議書格式寫法

  協議書的格式和寫法 一般由標題、立約單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組成。

  1、標題 協議書的標題和合同的標題寫法相同,即內容+文種。

  2、立約單位 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及地址(寫法和合同相似)

  3、正文 正文由緣由和主體組成。緣由寫明簽訂協議書的目的、依據等內容。主體分條列項寫出協議的事項。具體有:

  1)協議要實現的共同任務和標的。

  2)當事人應盡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

  3)違約責任。

  4)有效期限。

  5) 協議分數和儲存。

  6) 仲裁辦法。

  4、落款 落款寫在正文右下方,協議人單位全稱和代表姓名,並簽名蓋章。再在下方寫明簽訂日期等。

  協議書寫作注意事項

  1、注意平等互利

  2、注意合法

  3、注意用語明確

  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合作投資創辦出租汽車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營企業定名為北方出租汽車公司。經營大、小車100輛。其中:西德賓士280-S轎車7輛(為二手車,行車裡程不超過17000公里,外表呈新)、日產豐田轎車83輛(其中:50輛含里程、金額記數表、空調、步話機等)、麵包車10輛。

  二、合營企業為有限公司。雙方投資比例為3:7,即甲方佔70%,乙方佔30%。總投資140萬美元,其中:甲方98萬美元(含庫房等公用設施),乙方42萬美元。合作期限定為5年。

  三、公司設董事會,人數為5人,甲方3人,乙方2人。董事長1人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1人由乙方擔任。正、副總經理由甲、乙雙方分別擔任。

  四、合營企業所得毛利潤,按國家稅法照章納稅,並扣除各項基金和職工福利等,淨利潤根據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五、乙方所得純利潤可以人民幣計收。合作期內,乙方純利潤所得達到乙方投資額(合括本意)後,企業資產即歸甲方所有。

  六、雙方共同遵守我國政府制定的外匯、稅收、合資經營以及勞動等法規。

  七、雙方商定,在適當的'時間,就有關事項進一步洽商,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XXXX

  X年X月X日

  篇三:協議書寫作的基本要求

  協議又稱協議書,它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之間,為了統一計劃、分工負責、協同一致地完成某一共同議定的事項而簽訂的一種契約性文書。

  協議書與合同具有相同的功能,但在使用中有一些細微的區別,其區別主要是:

  1。協議書的內容比較原則、單純,往往是共同協商的原則性意見;而合同內容具體、詳細,各方面的問題全面周到。

  2。協議書的適用範圍廣泛,可以是共同商定的各方面的事務;而合同主要是經濟關係方面的事項。

  3。合同一次性生效,而協議書籤訂以後,往往就有關具體問題還需要簽訂合同加以補充、完善。

  作用

  協議作為契約的一種,將雙方經過洽談商定的有關事項記載下來,作為檢查信用的憑證,一經訂立,對簽訂各方具有約束作用。

  它確定了各自的權利與義務,雙方各執一張,作為憑據,互相監督、互相牽制,以保證合作的正常進行。

  內容:

  協議的內容根據不同的情況有時原則一些,有時相對具體一些,但基本內容主要是:

  1。協議事項。在合同(來自:www.zaidian.cOm 書 業網:協議書寫規範)中協議事項稱為標的,即雙方當事人要求實現的結果,共同指向的事物。如貨物、勞務、工程專案等。協議事項同樣是指這些內容。

  2。數量、質量、價金等。

  3。協議要求與違約責任。

  結構:

  協議的結構主要由四個方面組成:

  1。標題。一般按協議事項的性質寫出名稱。

  2。稱謂。要寫明簽訂協議的雙方(或多方)單位名稱和代表人姓名。為了行文方便,習慣上規定一方為甲方,另一方為乙方,如有第三方,可簡稱為丙方。在協議中不能用我方、你方、他方作為代稱。

  3。正文。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開頭。開頭主要寫明雙方簽訂協議的依據、目的和雙方”信守” 的表態。二是協議的主要條款,一般分條列項具體說明。

  4。結尾。結尾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署名,二是簽訂協議的日期;三是附項,即附加的有關材料予以註明,最後還要寫清雙方的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電報掛號等。

  撰寫:

  由於協議是一種契約活動,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內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以協議為名進行違法活動。

  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協議必須是出於當事人的真正自願,在雙方自由表達意志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而達成協議。同時要體現協作的精神,遵循等價有償的原則,符合價值規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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