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協議書推薦

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協議書推薦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_共同出資,合夥經營。甲方出資額為_____幣______萬元,佔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佔“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_______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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