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協議書範文
土地入股協議書範文
土地入股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加農戶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入股面積以《土地承包證》所記載的面積為準,甲方將紅旗村委會六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 畝,旱地 畝,從事生態農業開發專案。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確定的土地扭轉價格折算(1元1股),並由乙方發給農業合作社股份登記證。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為限。
四、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經乙方允許後,可在原土地上進行耕種,但需符合乙方規劃。
乙方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甲方人員。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六、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調解解決。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入股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紅旗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