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牌照租用協議書

車輛牌照租用協議書

  車牌租賃合同書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住址:聯絡方式: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

  住址:聯絡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就自有車輛牌照指標租賃給乙方事宜達成協議,簽訂合同如下:

  一、 甲方自有車牌號:

  二、 租賃期限:壹年,自甲方辦理車牌給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三、 租賃費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賃費用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車牌交給乙方當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整。

  四、 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並處理,與甲方無關。

  五、 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行賠償,與甲方無關。

  六、 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 乙方在為懸掛上述車牌的車輛辦理年檢、保險、交通事故理賠、更換車輛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時,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 租賃期間內,乙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租賃、轉借等。

  九、 乙方對自行購買的車輛財產擁有不可爭議的所有權;

  十、 租賃期滿後,乙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如需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續租合同,租金另議。如不續租,乙方須配合甲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甲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 如果乙方車牌搖號中籤,則雙方辦理車牌轉出手續,甲方按租賃未使用月數退還剩餘租賃費用。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三、 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擔保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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