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模板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模板

  甲方:

  乙方:

  業主:指購買本專案房屋的客戶

  為保證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乙方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雙方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一、免費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資料、圖紙、鑰匙移交完畢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少於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及本《工程質量保證書》規定保修時間。其中地基基礎與主體結構工程在設計檔案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結構安全;屋面、廚房、(來自:www.fdcew.com)衛生間、地下室、外牆面、門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滲漏保修5年;空調及製冷系統保修兩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網及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但不得少於2年。

  二、保修範圍:

  本補充合同約定乙方總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專案,由於乙方施工質量缺陷問題和材料裝置質量缺陷問題,均屬乙方免費保修範圍。

  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專案中超出允許偏差範圍的、基本專案中未達到優良的專案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專案,仍屬乙方返修範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並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後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並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三、保修實施: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本工程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保管。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本工程保修期內返修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乙方就工程質量保修向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工程保修款最終由乙方和甲方客戶服務中心進行結算。同時,甲方保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有關工程質量問題追究乙方質量責任的權利。

  四、保修的時間性:

  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維修。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專案。

  4.每個維修專案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為該維修專案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專案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後,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並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五、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1.每個維修專案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2.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後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後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客戶服務中心報告;

  d:對同一位置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e:因現場返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戶強烈投訴。

  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00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徵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六、乙方維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後2日內予以更換。

  2.乙方保修負責人(預設人為專案經理):

  a)通訊地址:

  b)電話/手機:

  c)傳真:

  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客戶服務中心,否則無法聯絡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資訊。

  4.每一住戶,無論維修專案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客戶服務中心的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著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七、保修款:

  1.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截留5%作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後(需甲方客戶服務中心和物業公司簽字認可),保修款在保修時間滿三年、五年及延長期滿時分別結算一次,甲方在結算後二十天內將當期結算後剩餘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條款所計算出的賠償費用總額)按30%一次性付給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長期滿後二十天內將餘款(扣除按上述條款所計算出的賠償費用總額)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願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後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並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書於: 年 月 日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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